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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虚高药价下“猛药”
[发布时间:2013-10-14 10:20:30 点击率:]

 日前,国家发改委将对60家国产药企业和进口药品代理企业开展成本价格调查。有关专家认为,国家发改委的此次调查的目的不一定直指降药价,而是在为未来的药价改革铺路。未来的改革必须清楚出厂价和进医院的价格,这样才能搞清楚医保应该合理支付多少。

  分析人士表示,治理药价虚高,根本有效的办法是让药品出厂价见光,充分晒到太阳,让一切潜规则无所藏身。药品出厂价的公开透明,会倒逼医疗体制、医药产业改革,最终掀倒虚高药价。

  

  香港药价为何便宜

  

  同样的药,香港的药价为何比内地低得多,其中关税是一个方面的原因,香港没有5%的关税和17%的增值税;同时,香港的药价没有15%的医院加价,流转费用也不会达到20%多,加上这些内地药价自然会高。

  事实上,香港的药价得益于药厂到患者之间极其精简的销售链,没有中间盘剥,也就是说药品的出厂价与销售价基本一致,流通领域的费用得到压缩。

  而且香港政府管理的医院,由医管局采购药品,不能有佣金,公立医院用药费用由政府负担,药品都是原价销售。而内地的药店或医院普遍会有药品加价,以及有明里暗里给医生的佣金,这些最终都要折入药品售价。所以,药厂定价时还要考虑佣金、层层分销的费用等。

  分析人士表示,药物进口到中国基本都是通过各级分销商经营,中间环节多自然导致药价层层加码。此前行业爆出的医用支架等药械加价两三倍就是这么堆出来的。

  据透露,一种药品要最终卖到消费者手上,至少要通过四道关、与各个部门打交道:第一关是通过招投标程序,进入省一级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第二关是进入地市一级卫生管理部门的药品目录;第三关是医院要采购这些药品;第四关就是科室内医生在诊疗过程中,要开具这些药品。

  而药品注册涉及药监,价格涉及发改委,进医保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进地方涉及地方招标办,进医院涉及医院院长、科室主任、医生等……每个环节都可能存在腐败空间。

  在近三年媒体披露的相关数据中,医药代表用来给医疗系统“做关系”的成本,少则占到药价的5%,多则能达30%以上。

  

  层层加码助推高药价

  

  以治疗肝病的一种针剂为例,出厂价大约5-6元,全国总代理的价格为7-8元,省级代理价格为8-9元。官方认定的中标价格为36元,药价基本围绕中标价波动。省级代理卖给医药公司的价格为32-33元,即中标价的90%-94%。医药公司卖给医院的价格为36元,医院再加价到42元,比中标价提高了15%左右卖到病人手里。如果按照公式计算,即36元×1.15%=41.4元。

  如果是进入医院,厂家及医药代表要针对医院方面进行公关。院方都有药事委员会,如果有新药进入医院,需要过半专家投票通过。有些医院药事委员会的专家是需要公关的,包括主管院长、药剂科负责人,为什么要进这些新药,这些专家和负责人都要出具具体意见。

  据称,国内企业进行公关时,普遍做法是直接给医生塞钱。合资企业的做法更加灵活,也更加隐蔽。比如学术论坛、公益活动,一般都在名胜古迹,住在五星级宾馆,请专家讲课要有费用。比如帮助医生在重要刊物上发表论文,这也是医生们所看重的。

  一般国产药价格都有三四倍的利润,比方说出厂为6.8元,医生卖给病人的价格大约为22.9元。其实药品赚钱不是靠价格,而是靠规模和数量。

  而进口药的价格一直高高在上,因为很多进口药都是有专利的,价格相对就高。而国内药以仿制为主,过了专利期,价格相对便宜。从这个角度讲,药的成本价为30元,零售价300元,运营成本占到二至三成。

  医药代表近年来是非常走俏的,什么人能做医药代表呢?最好是做过医生或者学医懂药的,因为这样的人有很多临床关系,而且熟悉医院的流程和环节,人脉丰富。像合资企业或者外企,对医药代表要进行专业培训,通过医药代表与医生进行专业知识的沟通,比如新药的应用范围、临床反应、会产生哪些不良反应,医药代表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了医生对于新药的选择。

  医药代表分为医药公司或者厂家指派两种情况,前者是通过低价拿药,利用差价赚取收入。比如36元的药品,医药代表的到手价为32-33元,卖给医院是36元,医院卖给患者是41元至42元,这10元左右的差价,既有给医生的回扣,也有医药代表的收入,医生拿到的回扣占药品零售价的20%至28%。

  尽管医药代表各显神通,但相同的是,其中的受贿方有医生的身影,也有医药界官员的身影。据商务部统计,仅在药品行业,商业贿赂每年侵吞的资产就有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的16%。

  

  发改委整治虚高药价

  

  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为了解和掌握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成本、价格及有关情况,及时制定调整药品价格,将对60家国产药企业和进口药品代理企业开展成本价格调查。

  这一次国家发改委的药品成本调查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是对部分企业2012年度政府定价药品出厂(口岸)价格以及生产企业财务经营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受调查的国产药企和进口药品代理企业共33家。另一部分则是成本专项调查,调查企业2010年至2012年度连续三年全部药品生产、销售、成本费用及价格等有关情况。

  据了解,国产药企业需要准备全部政府定价品种资料,进口药品代理企业需要准备全部代理填报口岸价格的政府定价品种资料,而发改委药品价格评审中心组成调查组将在7-10月间到有关受调查企业进行实地调查。

  和以往的药品调查摸底不同,这一次调查摸底更为细致。之前价格摸底主要是靠企业自己申报,这次则将到企业进行实地调研,而且调研的对象不仅仅是辅料进价和药品出厂价等内容,包括财务制度、财务报表、账簿资料以及与调查有关的各种凭证、票据、合同等内容也在调查之列。

  另外,国家发改委前几轮降价的基本上都是本土生产的药品为主,导致很多的本地限价药从医院、药店消失,而此前外资药企主导的高价药影响不大。但此次被要求参与药品成本专项调查的跨国药企数量则接近一半。

  在药品出厂后,冗长流通环节的加价和招标采购环节的压价并行存在,国家发改委曾一度尝试在调研药品实际出厂价格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合理的利润空间,以确定最高“天花板”限价。

  但国家发改委人士也曾多次公开表示,这一配套改革的真正见效必须在医药卫生体制的整体改革推进下落实,如果以药养医的体制不变,将也只是局部的微调,恐怕收效甚微。

  所以很多专家认为,国家发改委的此次调查的目的不一定直指降药价,而是在为未来的药价改革铺路。未来的改革必须清楚出厂价和进医院的价格,这样才能搞清楚医保应该合理支付多少。

  收效甚微的药价调整

  

  据称,国家发改委首次大规模调研药价是在2006年4月,第二次是在2007年5月。这两次调研后,发改委曾几次降低药价。此后,“每两年对药价调整一次”基本成为国家发改委调价的规律。业界普遍认为,从今天开始的这一轮大规模调研应该是下一轮药价调整的前奏。

  2011年,国家发改委正式制定公布了《药品差比价规则》,明确规定了同种药品不同剂型、规格或包装之间最高零售价格的核定原则和方法。

  2012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从5月1日起调整部分消化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限价。此次药品价格调整共涉及53个品种,3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幅17%,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22%,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30多亿元。

  2013年首轮调价涉及400多个品种。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就曾针对药企出厂价进行调查,要求药企提供发票等凭证作为依据,但遭遇众多药企的抗议。

  8月初,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又与部分医药价格信息网站负责人进行座谈,提出对出厂价格与中标价格差距过大、零售价格超过国家规定最高限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