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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银行引入战略投资的目的并未完全达到,未能根治中国银行业的公司治理问题,十年了问题仍然存在。
A 为利差而来
为利差而去?
本国监管机构给予资本金压力及获利了结,的确是外资银行退出的直接动因。
对于BBVA此次减持中信银行,投行瑞信发布报告称,BBVA根据巴塞尔资本协定III的普通股权一级资本水平估计为10.4%,如果BBVA出售中信银行5%的持股,其资本水平将上升55个基点,每股盈利则减少4-6%,这是增强资本水平的最合适方案。
而中信银行也在公告中称,BBVA仍将持有该公司9.9%的股份,中信股份及BBVA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同时BBVA表示其将继续作为公司的重要长期投资者。
无独有偶,建行董事长王洪章亦在中期业绩发布会上对于美银的抛售表态。他表示,这与建行的业绩无关,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对欧美银行业打击很大,美国银行卖出建行股份是出于弥补亏损的需要。
新实施的巴塞尔资本协定III为全球银行的资本达标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由于其对商业银行的资本进行了更加严格的重新定义,缩小了银行利用资本结构向市场或政府转嫁复杂风险的空间,所以按照新的测算方法,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有了显著的下降。
实际上,资本金的理由在一些案例上并不那么有说服力。华尔街最强的投行高盛,在2013年第一季度高盛出售工行股份时,其资本充足率并未预警。高盛2013年一季度报告显示,高盛总资产为9590亿美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4.4%,一级普通资本充足率为12.7%,这一资本充足率的水平高于市场预期。
据《财经》杂志报道,在2002年国有独资银行改革,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之际,外资银行对中资行的内控机制、资产质量等多有担心。2005年2月,周小川受邀到伦敦参加G7的一场会议,周小川向外资银行分析了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以及在现行利差制度条件下的银行盈利前景,终于打消了外资方的疑虑。
事实上,早在国有银行业改革之前,周小川等人设计的方案中,就提出央行可适当提高贷款基准利率和存款基准利率,并使利差除能够覆盖当前的业务成本和平均风险损失,还应略有余地,使得银行财务状况进一步得以改善。以利差来为银行创造利润空间并消化资产减记的做法,直到今日仍在维持。
不过目前,上述条件已经发生了部分转变。中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在2013年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贷款下限完全取消,存款上限的取消成为明确的下一步改革方向。在这种预期下,2013年中期报告,除中行以外,16家上市银行净息差均在收窄。几乎所有的银行业从业者都在感叹: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
从这个角度,外资战投们是在中国银行业获取利差红利的开端进入,在利差红利开始收窄,甚至明显减弱的信号清晰之时,选择了退出。不管主动还是被动,他们收割了中国银行业的最好时光。
10月17日,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减持中信银行,这是年内又一次境外战略投资者对中资银行的出售。
这5.1%的股权接盘者为中信集团。中信银行在公告中称,中信集团的增持完成后,中信股份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增至66.95%,BBVA继续持有该公司9.9%的股份。BBVA将继续作为公司的重要长期投资者。
2013年5月,高盛通过场外大宗交易方式,以每股5.47-5.5港元的价格出售了大约15.8亿股工商银行H股,套现约11.2亿美元。至此,高盛已出清空在工商银行所有持股。自2006年入股工行至今的7年间,高盛共有6次减持,累计获利约72亿美元。高盛沽清之后,新加坡主权财富基金淡马锡增持工行,持股量上升为7.04%
“这不是看空。”几乎所有的被出售者和出售者都这么对外声称,将退出的原因归于出售者国内对其的资本金压力。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些外资机构投资者,准确地收割了中国银行业最好的时光:在国有银行剥离坏账而股改时进入,在利差因利率市场化推进而收窄时退出。
B 未能根治中国银行业的公司治理问题
倘若外资银行真是为利差而来,也为利差而去,那么它们给中资银行留下了什么?
先从当初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目的说起。
国有银行的改革,经历了“以外汇注资为突破口,以汇金为平台和抓手,重组、股改、引进战投和上市四步紧密衔接”的步骤。其中,引入战投的目的,一是改变国有股单一的股权结构,使国有独资银行向国有控股银行转化,初步树立了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二是改善经营方式,当时陷入困境的国有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受到严重的政府干预影响,希望能够按照市场标准来配置资产,是引入战投后向对方学习的目标。
第一批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是中行和建行。建行2005年年度报告显示,自2005年9月份战略协助正式启动以后,美国银行开始在零售业务,信息技术和电子银行,全球资金服务,财务和人力管理等领域为建行提供协助。苏格兰皇家银行牵头财团和淡马锡亦入股中行。
继中行和建行之后,工行引进高盛德盛安联和美国运通;交行引进汇丰,并先后完成了上市。这为此后商业银行的上市奠定了基础。此后,兴业银行又引入香港恒生银行、国际金融公司(IFC)、新加坡政府直接投资有限公司(GIC);中信引入BBVA,浦发引入中移动作为战投。
然而,外资行对于中资银行的治理起到了多大程度的作用,尚有疑问。
原招商银行董事长秦晓就曾表示,20%的外资持股上限,对一家外资投资者来说,意味着不具备话语和事务权,对于银行来说,引资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无法将其品牌、技术等全部引进过来。
来自某大行战略管理部的一份研究认为,在2002至2007年之间,境外战略投资者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未有实质性的改变。国有银行的贷款,还停留在“重规模轻质量”的发展模式上;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非常紧密的联系,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更倾向于投向国有企业。
该研究与秦晓的观点类似,认为导致境外战略投资者作用相对有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银行业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采用少数股权形式,从而境外战略投资者在国有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相对较低,较低的股权比例使得境外战略投资者一方面缺乏足够的动力去参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另一方面也缺乏足够的话语权去真正影响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决策。
标准普尔资深董事廖强表示,中资银行目前面临的风险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它们的公司治理。国有银行的问题在于,政府既是监管者,又是最大的股东,这两种身份如何达成平衡,如何让银行按照商业的逻辑来运作。
几乎所有人都得承认,在国有银行改制十年之后提出的问题,仍然是十年前的那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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