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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核心问题均有明确说法
[发布时间:2013-11-25 09:28:47 点击率:]

近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向社会全文公布,《决定》共分十六项60条,包含了产权、国有资本、价格、融资渠道、金融、农村土地和城镇化、社保、计划生育、户籍等多方面的改革措施,可看作是中国未来5到10年的改革线路图。仔细分析起来,其核心主要是三大问题,分别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国企和民企的关系,这三大方面在民间的争论由来已久,而本次会议对这三方面均有了明确说法,可谓是一锤定音。

  

  政府与市场的界限进一步理清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直是争论的重点,也是学术界研究的重点,本次会议用《决定》的形式进行了理清,那就是“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可以说中国政府对市场的重视达到了空前的程度。

  同时会议也对政府工作的范围进行了框定,《决定》提出“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

  这次会议首次将“市场失灵”的概念写入党的中央文件,而在之前,这一概念仅仅出现于政府的工作报告中。这样的表述出台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也就明确了,总体上是市场起决定作用,政府起补充作用。

  

  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进一步明确

  

  中央和地方在财税和事权方面的争议由来已久,一般认为是中央政府拿走了太多的税收,但地方政府却承担了过度的责任,以至于出现了“土地财政”的局面,本次会议对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进行了进一步说明,其思路是加强中央的事权,而非将更多的税收转移至地方。

  具体的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章节中有非常明确的表述,“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部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另外中央可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对于跨区域且对其他地区影响较大的公共服务,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权支出责任。

  从中可见,总体上是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稳定,只是从职责上更加明确而已,而之前所期待的中央能将更多的税收分给地方的建议并没出现在决定中。

  

  国企和民企将进一步融合

  

  本次会议对民企和国企都有部署,对民企有利的主要有核心性的两条。首先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小节中提到“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这样就将民营企业的财产保护提高到了跟国有企业一样的水平;其次是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的准入限制,《决定》指出,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对于特定行业则承诺尽快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其中负面清单的做法是首次提出。

  而对于国企,重要的也有两条。第一是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其次是,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而对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合,《决定》也有新的提法,那就是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里可以是国有企业控股、国有资本控股,也可以是民营企业控股,这都有非常重要的含义。

  这次决定,在民生方面内容不多,提及之处仅限于探索房地产税,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放宽计划生育等,而之前有学者提出的建设“人本市场经济”等均没有写入文件,民众期待的降低房价等改革措施也未有涉及,不能不算一个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