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售后服务
认真梳理“弃保”现象,一些人之所以要冒着自己养老的风险而主动出局,主要原因无外乎两个:一个是缴不起,一个是拿不着。生老病死,人生四件大事。现在的情况是,一边在担心未来养老,一边又抛弃社保,这或许才是最无奈的“怪现状”。
今年9月份,在2013年中国养老金国际研讨会上,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也曾指出,在人社部做的一项调查中,有23%的工作人口中断了缴费。
梳理连带因素,就不能忽视较高的税费率让小微企业利润降低,从而部分企业采取各种办法减少、瞒报参保人数,甚至诱导职工以个体劳动者身份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单位再给予补贴等办法钻政策空子。这里就出现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很大部分低收入者无力承担养老保险缴费额,另一个是企业也无力承担较为高额的缴费额。
“抛弃社保”的对象,多是流动性强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不排除以下四种情况—要么是因为下岗失业而被迫中断,要么是企业为了控制成本而从来不缴,要么是各自为政的社保政策难以接续后逼人中断,要么是对社保政策缺乏信任、听信传闻而自己中断。
但不管怎么说,中断缴纳保险的,大多不是有钱的“土豪”,而是底层弱势民众,其抗风险能力较弱,断缴后潜藏的风险更大。如果家庭养老等救济环节跟不上,“老无所依”或将成为悲怆的事实。
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在勉强坚持着缴纳了社保后,未来某个时间节点或者最终却有可能“拿不着”。尤其是对流动性大的务工人员来讲,目前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尚不普遍,只要务工人员转移工作地点或者回到老家乡下,就需要重新在当地购买社保。应该说,这种尴尬的现实,才是流动人员“弃保”的真正诱因。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采取的是“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的统账结合模式,其中社会统筹部分是现收现支,个人账户部分则是储备积累。这种模式得以持续的前提是较为稳定的人口结构。换言之,年轻人与老人比例相当、代际替换的速度也相当,一旦老龄化加剧而劳动者抽身,支付压力就会成倍上涨。
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此前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2》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个人账户“空账”已超两万亿元。当此背景下,断缴者越多,对社会养老机制正常运转起到的釜底抽薪危害就越大。
这些中断缴纳社保的劳动者,面对未来可预见的养老症结,政府不可能当真撒手不管—且不说其示范效应对既有养老制度的冲击,即便是数千万人的养老“后顾之忧”,也足以令制度设计者保有起码的警觉:该如何尽早让他们回归到社保制度中来呢?
有一点是肯定的,与其说是他们抛弃了社保,不如说是社保制度有意无意抛弃了这些“应保尽保”对象。渐进式延迟退休也好、立马放开单独二胎也罢,政策都有个缓释的时间,尽快打通社保接续的梗阻环节、释放社保制度的现实利好、规范企业对员工的社保责任,都是可以做起,且亟待抓起的事情。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雇主有责任给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并依法购买社会保险。中断为劳动者购买社保是违法行为,如果政策没严格执行理应问责执法机构。然而,也有一种例外的情况,便是当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却仍继续在原岗位上工作时,雇主可以只发工资不买养老保险。这种情况对女性工人(法定退休年龄为50岁)尤其常见。例如很多农村妇女都是在三十几甚至四十岁时才出城打工,相当多人在50岁前不可能缴够15年。当然,这个群体也可以自己掏钱来买够15年,但这意味着不但要交个人账户的8%,还要为社会统筹的20%埋单。如果月薪不过2000元,这样就等划掉五百多,委实让人两难:若眼下的基本生活都难以保证,如何筹划未来?怎样为这类被动中断缴费的群体设计一个合适的缴费机制,不啻是社保改革的当务之急。
2010年通过的《社会保险法》提出,在五大险种中,养老保险长远要做到全国统筹,其余四险则起码要省级统筹。然而,这个长远目标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过去三年莫说全国统筹,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也进展缓慢。以千万计的劳劫者弃缴社保,显然是在用脚投票,这无疑是一个警号。有关各方必须以强而有力的方式落实福利可携。
上一主题:中央明确“渐进式延迟退休”
下一主题:国企机关年会瘦身 奖品缩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