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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28 17:28:33 点击率:]

广东佛山一离任银行行长

  经营地下钱庄涉案上亿元

  据广东佛山警方通报,广东佛山某银行前任行长蒲某标辞职后专门开设以贸易公司为幌子的“地下钱庄”,以高汇率出售外币给“客户”,非法交易金额超亿元。佛山市公安局经侦部门近日破获该宗特大非法经营案,抓获蒲某标等犯罪嫌疑人7名,查扣、冻结涉案财物折合人民币1000余万元。

  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蒲某标原任某银行佛山里水分行行长。去年1月辞职后,他伙同李某花等人成立“佛山市南海福银贸易有限公司”,以该公司为幌子,开设“地下钱庄”,向部分进出口企业主大量收购美金等外币,再以较高汇率出售给其他“客户”,从中牟取不法利益。警方确认,从2012年1月至今,蒲某标犯罪团伙的非法交易金额超过亿元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严重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

  日前,佛山市公安局经侦部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分行等,对蒲某标特大非法经营案展开统一收网行动,抓获蒲某标、陈某玲、李某花等7名犯罪嫌疑人,查扣一批作案工具,扣押涉嫌用违法所得购买的高级小汽车3辆,查封冻结涉案资金人民币850余万元。(扶庆) 

  非法吸金五千余万

  “合肥邦家”被起诉 

  “合肥邦家租赁公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忽悠”317人投资,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800余万元后,被警方清查。日前,记者从包河区法院获悉,“合肥邦家租赁公司”及其三名主要负责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提起公诉。

  据了解,2002年以来,广东邦家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广东绿色世纪保健品连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邦家健康产业超市有限公司等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合肥邦家租赁公司”业务人员在合肥多个社区、超市等公共场所,散发传单,通过体检、健康讲座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注意。在许诺高额回报后,合肥地区有317人与其签订书面协议。在被警方查获前,合肥邦家租赁公司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580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合肥邦家租赁公司”在未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变相吸收公众存款5800余万元,数额巨大,应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刘某、闪某等三人作为公司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也应一并追责。

  据悉,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目前尚未判决。(徐海燕 许正文)  

  两小伙“炒黄金”

  买空卖空12亿获刑  

  张某和杨某大学刚毕业就开了信息公司,当上了“老板”。关于公司业务,两小伙总是洋洋自得:“经营黄金期货。”谁曾想,与他们签订合作协议的投资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期货被查处,张某和杨某日前也被请进了公安局。

  二人组成的公司并无实质许可经营项目,为了维持经营,2011年9月,他们与湖南一家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随即成为这家贵金属公司在滁州的市级代理商。

  按照此前约定,杨某和张某二人是按照交易额的比例收取佣金。为了增加交易次数,两人分别拥有多个账号,并通过这些账号进行虚假交易,买空卖空。就这样,两人将成交金额一路飙升至12.7亿余元!

  张某和杨某在交易期间共产生交易总佣金815334.8元。按照合同约定,张杨二人获得总佣金的65%,即529967.62元作为公司的返还佣金。

  日前,杨某、张某都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刘杰 欧阳徐中)  

  央行等五部委通知

  比特币不能作货币使用  

  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保障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人民银行、工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认定比特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比特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由于其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

  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比特币可能存在以下风险:一是较高的投机风险。二是较高的洗钱风险。三是被违法犯罪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从目前的形势看,比特币的相关风险尚达不到冲击我国金融体系的程度。《通知》明确要求现阶段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与比特币相关的业务,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买卖比特币,不得承保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