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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想法是,我们国家的企业管理工作发展到今天这一步,从未来进一步改革的思路上看,非常赞同张文台上将的观点,要强调系统思维,不能只就某一点看问题,要整个系统地看问题。我觉得我们现在遇到的所有问题,从根本上看是指导思想上存在问题。就指导思想方面有两点认识和建议。
第一,要强调“以人为本”的观念。用康德的话说就是“人是一切的目的而非手段”,这是非常重要的根本性的变化,从这个角度来说,它似乎可以成为“为人民服务”思想资料的源流。两者的区别在于主体资格的问题。“为人民服务”,把主体置于一个高于人民的地位上,高高在上,这种“服务”因而带有强制和施舍的味道,那么要不要评价服务的质量怎么样,谁来评价,评价结果不好的话人民有没有权利拒绝这种服务?而“以人为本”不存在这个问题。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以人为本”,那么人就是评价主体。当然要使评价能够发挥作用还需要解决权力分配的问题。如果做事不是以人类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而是为了政绩、为了升官发财,那早晚会自食其果。最近席卷全国很多地区的雾霾现象其实就是一个典型体现。“以人为本”是为了解决改革终极目标的问题。
第二,进一步深化改革要需要彻底解放思想。过去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的理论突破,起始于1978年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大争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突破了“两个凡是”的桎梏,这在当时是起到一个非常重大积极的作用的,“摸论”和“猫论”自此成为指导思想,鼓励人们勇于实践敢于探索。但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在数千年文明史中逐渐试错、去芜存菁积淀下来的,典型体现就是经历了宗教改革后充满人文主义精神的基督教文明。过去30多年的探索,无疑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但是如果不吸取人类过去数千年的文明发展成果,与其割裂开来,从头再来摸索一遍,无疑是不智的,注定是要吃苦头的。这方面做得好的典型是日本——“脱亚入欧”奠定了日本的现代化之路;二战后麦克阿瑟在日本的改革又将其从神道教主导的君主制国家拉入了现代文明国家之列。但是,目前在中国,要想实现与人类历史文明成果的接轨,还存在着理论障碍。这个障碍,可能就体现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对于“实践”的定位上。狭义的实践是自身直接的试错实践,广义的实践包括了间接方式的学习,因此需要再进一步突破,从“狭义的实践”上升到“广义的实践”,或者可以进一步说,以“时空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陈宇语)为指导思想,进而打破“唯物主义论”与“辩证法”的理论桎梏。当然这个讨论在初期可以先从理论界内展开,逐步拓展、传播到社会公众层面。
以上在指导思想层面这两个建议,主要是致力于解决目前在中国国家意志层面所存在的精神分裂状态,使人们能够在一种和谐的理论指导下开展具体的改革措施。
在此基础上,我的第二个想法是,从企业提高效率的角度,围绕企业的创新和战略发展等主题词,我觉得需要从四个视角去看问题。
第一个视角就是从法律的视角。包括从立法的视角和从司法的视角看问题。首先是从立法的视角看,需要厘清所有权关系的问题,然后要对各利益主体的权利进行保护。 这个我觉得三中全会已经做到一些了,但是还不够,还处在一个过程中。权利主体的保护问题,比如像农民的土地所有制问题,比如城市居民的房屋财产所有权问题,当然也包括国有产权问题。再一个是从司法的视角看,司法的精神是独立性,不受行政的干扰,独立是为了给市场的主体给一个救济的途径,通过司法解决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使得经济主体的个体的合法权利都能受到保护。应该知道,最有动力去保护主体的利益的不是政府而是每个主体自身,但是你要给它一个这样的平台。这个平台的就是公正独立的司法体系。这就是为什么立法和司法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这是从法律的视角看。
然后是从道德的视角看。企业管理也要强调信仰和价值观。我觉得我们中国在企业制度的引进方面,到现在为止,只注重一些技术方面、制度方面以及架构方面的建设,关注一些形而下的东西,但是最根本的,像企业在西方发展的基础和土壤的问题,关注度远远不够。市场经济的精髓就是信用经济,现代公司制的基础和土壤是信仰和价值观,以及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准。如果抛开这些问题不谈,只是谈企业的一些具体制度的改革,这是缘木求鱼和事倍功半的。所以,包括刚才各位专家特别是邓荣霖教授提到的,企业品牌的问题,企业LOGO的问题等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其实都是与信仰和价值观问题交织在一起,密不可分的。而要想解决信仰和价值观问题,我觉得又要回到刚才我们谈的理论突破的问题。在此不展开来说了。
第三个视角,是从治理和管理视角看。首先是在企业治理层面,治理就要解决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机制问题。比如说国企的问题,国企最大问题就是出资者缺位,我认为这个问题在现有的情况下很难改变,在座一些专家都是来自国资委系统的,我认为包括国资委本身的定位就是非常成问题的,并且在自身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插手企业经营,弄得企业无所适从。国资委未来应该变成类淡马锡的投资公司,只从产权交易上对企业经营加以影响。未来国企不该再去扩大地盘,而是应该尽量缩小地盘,因为它的机制是绝对不适合市场机制的,它的效率是低下的,它耗费了太多的资源,但产出并不理想,而且它的经营在相当程度上是具有垄断色彩的,限制了企业的正常竞争,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刚才各位专家都谈到了效率的问题,其实效率不是唯一的问题,和效率问题相关的还包括效果和效益。效率、效果和效益这三个方面合到一起就是一个有效性的问题,这个有效性的问题是通过我们战略的分解落实去实现的。这一块在我们企业管理方面是存在很大的缺陷的,主要体现在理念的缺失,工具方法的不足,而且最最关键的问题就是人才的匮乏。国企很多改革的措施都是因为人才的匮乏使得很多很好的初衷到最后不能落实。从这方面来说,过去一段时间国资委、财政部等部门也做了一些努力,“倒逼”企业开展改革,但是效果不理想,因为人才问题不解决的话,其他问题都是没法去谈的。所以还是应该大力强化企业干部队伍素质的提升,打破论资排辈现象,实现优胜劣汰。
第四个视角我觉得是从监管和服务的视角看。从政府的角度来说一定要把自身变成一个小政府,不要像现在这样一个“大政府”了,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就像刚刚邓荣霖教授讲的那样,错位的问题,缺位的问题,越位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非常显现了。政府少干点不该干的事儿,少收点税,把开支用途都公之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善莫大焉。2012年我去一个企业实践了半年,我觉得政府目前所采取的一些措施,某些情况下对企业有点“逼良为娼”的味道——政府有太大的权力,使得企业必须要去迎合他们才能生存。比如,在市场普遍不景气的现状下,政府决定要上台一个基础设施项目,合理预算应该是3个亿,但政府对企业说,我就出1个亿,你干不干?企业说干啊,先把这1个亿挣到手再说。之后怎么办?或者是草草验收结项,变成豆腐渣工程,或者是政府再继续投入,不投入你就看着办,反正大家都是绑在一条线上的蚂蚱了。而且这个过程中的一些寻租问题,已经显现出来了。据说政府资助项目的回扣率在30%~40%,就像前几天宣判的陈柱兵案件所暴露出来的那样。所以从未来来说,政府需要把它的职能缩小,缩小到只是提供服务,以及提供必要的行政监管,而且对于行政过程中的不法行为,应该有可靠的司法救济途径,而不是靠上访和截访来解决。应该从这个视角去看待问题。
将以上这几个方面的问题结合起来,我们才可以去谈进一步细化改革的一些具体的方法问题。以上这些问题不解决,企业改革我觉得是很难进行下去的,或者是很难取得实效的,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问题也是水中月镜中花。
所以总结起来就是,我觉得对未来的经济形势是一个很谨慎的乐观,因为整体宏观经济是靠一个个具体的企业的业绩去支撑的,而我们国家在企业的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方面决策的科学化、精细化方面还差得太远,还是停留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状态上。要想真正实现战略管理的模式创新,要先从解放思想去切入,系统性地加以改革,才能够跳出目前的怪圈或者说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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