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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巴拿马赛会中国酒类获奖真相
[发布时间:2014-01-16 09:30:13 点击率:]

对于近100年前的1915年举办的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一些酒业公司声称获得了博览会金奖,有的还编出了获奖的童话故事。历史真相到底如何呢?记者经过了一番艰苦详尽的考证,终于找到了最为权威的历史资料。今将考证结果发表于此,但愿不要再听到一些酒业公司的不那么真实的声音和说法,不要误导消费者。

  

  一、出版于1917年2月的《中国参与巴拿马太平洋博览会记实》一书是最真实最权威的历史记载。“杏花村汾酒”在1915年美国“巴拿马赛会”上,是中国参赛酒中唯一荣获第一等(甲等)大奖的产品。

  

  “杏花村汾酒”在1915年美国“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荣获第一等(甲等)大奖,某些名酒说自己得“金奖”,殊不知那“金奖”只是第四等(丁等),说得金奖的某些名酒却把“金奖”当成是最高奖项,某些名酒哪里知道唯一荣获1915年美国“巴拿马赛会”最高奖项的、第一等的(甲等)大奖是“杏花村汾酒”,汾酒为中华民族争光了,所以人们亲切地称汾酒为“中国汾酒”。

  国家图书馆藏有出版于1917年2月的《中国参与巴拿马太平洋博览会记实》(简称《记实》)一书的作者陈琪,是当时北洋政府任命的中国参与巴拿马万国博览会筹备局局长、中国参与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代表团团长兼监督,他是整个活动的全程参与者和见证者,同时他还是整个博览会的高级评委之一,即是终审评委,他掌握的全是最真实可信的第一手资料。书名由近代政治家北洋政府总理大臣、书法家郑孝胥题写。此书为官方出版。是目前国内关于1915年巴拿马赛会方面最详实、最权威的、最珍贵、最可信的历史资料。该书列出了1915年“巴拿马赛会”的六个等级的奖项,分别为:(甲)大奖章;(乙)名誉奖章;(丙)奖词;(丁)金牌奖章;(戊)银牌奖章;(己)铜牌奖章。当时为便于国人理解,陈琪按照中国传统的“天干”顺序,在每个等级的前面分别标注了甲、乙、丙、丁、戊、己六个等级,明确奖品的级别顺序。换言之,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一、二、三、四、五、六个等级。中国商品共获得各类奖章1200多枚。上述记载,中国酒类产品总共获得45个奖牌。其中酒类产品获得第一等(甲等)大奖4个,第二等(乙等)名誉奖2个,第三等(丙等)奖词空缺(无奖牌),第四等(丁等)金牌奖章19个,第五等(戊等)银牌奖章18个,第六等(己等)铜牌奖章2个。在这个记载中,可以看出获得第一等最高大奖(甲等)大奖的酒品中,可以确认是白酒产品的,只有“山西高粱汾酒”、直隶“高粱酒”、“河南高粱酒”。《记实》中记载现在的白酒大省四川省、陕西省没有任何酒类产品获奖。在可以确定的三种白酒中,直隶(河北)和河南的酒只注明是“高粱酒”,没有品牌名称,找不到和它对应的品牌,也没找到和它相关的记载,而且,直隶(河北)和河南的各自这一枚(甲等)大奖章都是高粱酒和豆类、花生、酱菜、蘑菇、羊毛等共同获得的。山西、直隶、河南选送的高粱酒中,只有“山西高粱汾酒”是山西省政府选送的、具有明显品牌名称,“汾酒”就是“山西高粱汾酒”的品牌名称。是现在还在生产经营的白酒,而且是独立获得的最高大奖:第一等甲等大奖章。是中国白酒参加“巴拿马赛会”唯一荣获的第一等甲等大奖,这就是山西杏花村汾酒厂用“唯一”荣获的:“客观的、权威的依据”。山东张裕酒是葡萄酒获得第一等(甲等)大奖。山西、直隶、河南选送的高粱酒中,这三种白酒都是“清香型酒”,记者认为这个“评选获奖”的规律:评选清香型。这表明“清香型白酒”是国际口感型,更有利于中国清香型酒出口占领国际市场,这也是清香天下美妙前景的昭示,这也能唤起更多经销商的广泛关注、积极加盟清香经销商的队伍,这也是不断吸引消费者的优势。当然这也是杏花村汾酒的优势之一。贵州公署酒,获得的是银奖,是第五等奖,没有品牌名称。最早宣传自己获得巴拿马博览会第一等“甲等大奖章”的是山西汾酒(即中国汾酒)。民国六年(1917年)杏花村《申明亭酒泉记》记其事云:“巴拿马赛会航海七万里而遥,陈列其间冠绝岛国,得邀金牌之奖。于是汾酒之名,不惟渐被于东西亚欧,并且暨讫于南北美州矣。”《并州新报》(并州指太原)以“佳酿之誉,宇内交驰,为国货吐一口不平之气”之醒题,向国人欢呼曰:“老白汾”大放异彩于南北美州,巴拿马赛一鸣惊人。在1924年山西汾酒的注册商标上,也印有汾酒荣获甲等大奖章的图案和说明。

  

  二、一些酒业公司的说法与陈琪所著《中国参与巴拿马太平洋博览会记实》一书所记不合,查无实据。

  

  据《记实》书记载,在1915年巴拿马博览会上,山西“杏花村汾酒”确实获得了第一等(甲等)大奖章,某名酒在“童话”中称,“他们的一位代表在搬酒时,不慎失手,一罐酒从展架上掉下来,摔碎了。陶罐一破,那酒顿时酒花四溅,香气袭人,满室皆惊,把这个情况给陈琪(中国代表团团长)汇报,陈琪就说这个好,能吸引人啊,说别动,咱们不要扫,让那些人参观形成一个非常轰动的场面。8月评奖揭晓,由于酒在展出过程中已经通过(记者注:‘智碎夺金’的故事)‘酒香为媒’的轰动效应,成为世博会的明星,故不必再由评审团进行评比。而直接由评审会授予某酒的说法(记者注:陈琪的《中国参与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记实》一书中没有一等奖金奖,只有第四等(丁等)金奖。也没有关于某名酒的这个‘智碎夺金’的记载)这就是所谓“智碎夺金”故事的源头。(记者注:陈琪的《记实》书中没有‘世界名酒’一奖说法,也没有‘智碎夺金’的回忆)。某酒还说得的是“一等奖名誉奖章”。(记者注:既然大家都相信陈琪《记实》的记载,那“一等名誉奖章”也是第二等奖(乙等),某名酒一会儿又说是得‘一等奖金奖’,须知第四等(丁等)才是金奖,二等“名誉奖”和四等“金奖”,二者是有大区别的不同奖项,不管怎么样,某名酒的得奖级别等第还是在“杏花村汾酒”的第一等(甲等)大奖章之后 。某名酒有人还说 “近年来有人一味去穷究金奖银奖或铜奖,其实已无实际意义。”那请问:多年来某名酒喋喋不休地在各地宣传他的酒在“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上本获得“金奖”,你怎么偏偏说成是“金奖”去计较呢?那又有什么意义呢?

  

  三、我国权威专家支持“中国汾酒”(杏花村汾酒)在1915年美国“巴拿马赛会”上中国参赛酒中唯一荣获第一等的(甲等)大奖的历史记录。

  

  已故中国酒界泰斗周恒刚先生在《知味斋杂记·汾酒拾零》中早就指出“每闻某酒厂曾得巴拿马赛会奖牌。然而吾得以亲睹者,唯汾酒耳。”已故中国著名白酒专家辛海庭先生于1995年在《对今后白酒趋势的几点看法》中指出:“由1915年巴拿马赛会的底案上来看,当时获得三个大奖章,这个底案在上海博物馆。(藏有(《中国参与巴拿马太平洋博览会记实》权威一书),当时三个大奖章:一个是山西高粱汾酒;一个是直隶高粱(酒);一个是河南高粱(酒)。其他没有得大奖章的,这是有根据的。而且是北洋军阀时代的。历史要恢复本来面目,不能颠倒。”记者引自《旅游时代》2010.04—05中23页载文:著名学者刘景元先生在《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会盛况重温》一书中指出:“据已知文献记载,巴拿马赛会仅举办这一届,我国展品也只能在这一届荣获奖章。”“我国在此次博览会上,获奖的食品中,唯有“山西杏花村汾酒”(中国汾酒)和‘山东张裕酒厂的酒(葡萄酒)’荣获甲等大奖章。”

  《旅游时代》2010.04—05中23页载文:“更有趣的是,1915年巴拿马赛会的最高奖第一等奖是(甲)等大奖章。而(丁等)奖项是金奖,仅仅是第四等奖,为什么中国众多名酒厂都在争一个区区“四等奖呢?如果误认为金奖就是最高奖,然后在缺乏根据的情况下,争相宣传,那么中国名酒文化的层次和操守,就很耐人寻味了。”

  2010年6月18日汾酒集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汾酒·唯一荣获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中国白酒品牌甲等大奖章95周年纪念大会”上,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说:“我们今天在这里隆重召开纪念大会,澄清这个历史事实,不仅仅是为了一个简单的博览会奖牌。说出这个真相,还可能会让一些兄弟企业不高兴,但始终秉承‘诚信经营’的山西汾酒不会这么狭隘,我想,这是一种对历史、对热爱中国白酒的消费者们认真负责的态度;这是一种诚信经营、真实传承和弘扬中国酒文化的态度;这也是恪守本色、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态度。”为了纪念汾酒荣获这一历史荣誉95周年,汾酒集团特意生产了95瓶纪念酒,并于当年9月5日拿出了其中20瓶,进行了公益拍卖,创造了最高单瓶价209万元,平均价153.8万元,总价3076万元的迄今为止拍卖最高纪录。这充分说明了广大消费者对作为中国酒魂的“清香汾酒”的认可。汾酒集团将这笔善款,捐赠公益活动,全部用于支助贫困地区的失学儿童和贫困大学生,请大家证明,同时也请大家监督,汾酒集团有信心,也有能力做好这件深得民心的事!

  

  四、初解“国酒之源”的内涵

  

  汾酒的品牌定位是“国酒之源,清香之祖,文化之根”。汾酒是中国国酒的源头。是中国酒业中“最早的国酒”,是中国酒史上“第一个国酒”。汾酒的品牌定位是“国酒之源”。据著名经济学家艾丰先生讲,“这里的‘国酒’是在品类意义上使用的,并没有排他性。‘国酒之源’涵盖了更多的的历史和现实的事实,反映了汾酒的地位和特点,汾酒是共和国第一国宴用酒,只有强化这个总概念的一个现代注脚而已。”记者认为只要是真正懂得中华民族白酒文化的酿造酒历史和蒸馏酒史的人应该明白:中国白酒酿造历史的源头在杏花村,在汾酒;中国白酒文化的发源地在杏花村,在汾酒;中国白酒首次走出国门、走向世界的开端在杏花村,在汾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