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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号文”特别提及第三方理财机构和新型互联网金融公司。之前,涉及该领域并无监管,“107号文”点名提及,说明在不久的将来肯定会出台相关措施。
目前第三方理财机构拿到的是工商营业执照,没有额外的证券类或金融类的第二种执照,而且行业没有准入门槛,所以从业机构质量也参差不齐。周全告诉记者:“很多新进企业在职业道德操守上存在缺陷,由于没有标准化的监管,大家都是凭感觉去做,所以会出现一些风险,比如逐利、资金链问题、吸储等行为。有时候我们自己都不好分辨哪些是真正的第三方理财机构。”
“107号文”的出现被看作是行业利好发展的积极信号。“这(107号文)是一个规范的起点。它最直观的表现是在产品供应链上的影响,比如上游的信托、资管类业务会受到冲击,这会对第三方理财机构的主营业务品种产生影响。”周全称。
而同样认为“107号文”给予行业正身的是P2P网络金融公司。“首先‘107号文’肯定了互联网金融公司在金融市场上的地位和作用,未来可期的细则对行业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P2P公司需要从门槛、经营范围、服务对象等各方面加以规范。”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社会认知在逐渐加深,2014年P2P市场融资需求将会有爆发性增长。
信托 银行理财
既然是“影子”,那么便有依附之体,银行被看作是影子银行的重要载体,这在信托行业表现得尤为明显。信托公司通常游走在正规银行体系与影子银行体系交汇的领域,他们需要两类客户才能撑起整个运营——需要资金的私营企业和资金充裕寻求更高回报的投资者。但由于他们本应是单纯的中介机构,无法吸纳散户存款,所以信托公司最大的合作对象是银行。
对于“107号文”,信托公司的反映较为冷静。采访中,多数信托公司均表示目前没有特别的改变,还在等待规范细则。中信信托工作人员表示,禁止资金池业务相关内容,之前银监会和央行的发文都有提及,这次国办发文旧事重提了。某信托公司业务总监则称,相对小的、现有状况不太好的公司可能会出现并购重组的现象,但(107号文)对体量较大的信托、资管类公司冲击不会很大。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前法律顾问柯荆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通道业务的最基本形式买入返售信托受益权为例,由于资金投向就是房地产和融资平台,在渠道收紧后,房地产和融资平台的此类融资渠道不会像以前那样畅通。
信托的改变往往与银行的动作密不可分。这一次,银行理财也被“点名”。
一家国有银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他一个上午就已经卖出了几千万的理财,不用过多的销售技巧,产品一出来,客户会主动来“抢”。
银行理财的曲线吸存策略广受诟病。业内人士认为,银行通过这种活动粉饰账目,掩盖不良贷款。
对于“107号文”的影响,前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未来理财产品规模和收益率可能会有所收敛。但由于细则未出,银行在理财市场可能会抢搭最后一班“政策真空车”。
担保 小贷
此次“107号文”在影子银行范围界定中也提到了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等信用中介机构。曾经一段时间,政府为支持对私营企业的贷款,积极鼓励组建贷款担保公司,以在私营企业出现违约时代为偿还贷款。一时间,数千家担保公司雨后春笋般的挤入市场,随着倒闭、跑路等负面新闻接踵而至,良莠不齐的担保公司威胁着整个行业的信誉,而外界的“唱衰”也使得这个群体感到了空前的绝望。
对于纳入影子银行监管,几家受访担保公司表示,“由于目前还没有细则出来,所以没有太大的感觉”。天津聚天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章耀军向记者透露,在“107号文”出来后不久,天津金融办召开了一个会议,会上提及担保公司监管的相关事宜。“公司目前还没有太大的变动,还在等细则。”章耀军说。
就在数天前,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等八部门也联合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底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规范。此次《通知》加上“107号文”被担保业看作是政府整顿担保市场打出的组合拳。
和担保一样,小额贷款公司也成为此次主要监管的对象。浙江湖州吴兴万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吴雪峰认为,对小贷来说,是否纳入影子银行进行监管影响不大,因为之前银监会曾多次发布风险提示函提示小贷风险。“每个行业总会有几匹害群之马,加强监管无可厚非,但是不能对小贷行业的金融创新产生歧视,比如此前重庆金交所的小贷资产包交易平台的尝试就不该发风险提示函进行否定。”吴雪峰透露,由于监管过严,现在小贷在银行的融资非常艰难。
上一主题:整顿金融乱象 影子银行或“马上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