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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柴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4-02-26 09:55:44 点击率:]

  锡柴厂认真贯彻落实一汽集团公司纪委转发的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企业实际,迅速发出了关于落实“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严控各项费用报销有关要求的通知和关于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锡柴广大职工加强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问题”。

  1月18日,锡柴厂发出了“关于落实‘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严肃财经纪律、严控各项费用报销有关要求的通知”,针对各项相关费用的财务报销环节提出了加强对各项费用报销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改进管理的要求,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福利费、工资、通信费、公务用车费用的支出和报销作出了明确规定,做到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核算。

  1月21日,锡柴厂纪委又发出“关于廉洁过节的通知”, 要求全厂各部门、全体锡柴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集团公司纪委部署要求,加强经营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集团公司 “20条具体措施”和“十个不得”,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全力营造温馨、祥和、快乐、俭朴的节日氛围。

  通知上网公布后,全厂各党支部认真领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通过召开落实会、签定协议等形式,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廉洁自律和艰苦奋斗意识,做到未雨绸缪、防范在先,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生产、生活秩序。

  采购党支部在党员干部与涉外岗位员工中开展争当“三个表率”活动,号召党员干部与涉外岗位员工争当厉行节约的表率、争当廉洁文化的表率、争当关心群众的表率。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集团公司 “20条具体措施”和“十个不得”要求,对内规范公务用餐管理,严格审批权限,杜绝超标准接待;取消春节燃放鞭炮、贴春联、给优秀供应商、骨干员工家属寄送明信片等活动。为做好节前物资储备,部门领导干部在走访供应商厂家时,将带头执行工厂廉洁纪律,不参加酒宴招待和其他娱乐活动,坚决维护国有企业干部形象。

  销售党支部抓住驻外人员返厂培训的契机,于1月27日进行了廉洁自律教育,与各驻外经营体签署具有销售公司特色的廉洁自律承诺书,要求驻外人员承诺不私自从事任何与本厂业务有关的牟利性的经商活动;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为家属、亲友等经商提供方便;不接受与本厂业务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股份及红利;不向与业务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索取钱、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廉洁自律“十不准”,驻外经营体和驻外人员纷纷承诺:保证履行廉洁自律“十不准”承诺,如有违纪行为,愿意接受公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