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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下发 《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距离4月1日银保新规正式执行只有几天时间,据每日经济新闻 报道,记者近日以客户身份走访上海多家商业银行网点发现,目前一些银行仍以一年至五年期趸交产品为主,10年期以上的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数目也不少。多家 险企表示,目前正在着手准备长期保障型产品。
记者在走访时发现,截至目前,在单一银行网点代理销售银保产品的合作险企大多仍超过三家。 银保新规落地后将执行“商业银行的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得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必将掀起一场银保渠道的争夺战。除了银行系保险公 司外,其他保险公司都要面对这一挑战。
险企忙调整产品结构
近日,记者以客户身份走访上海多家商业银行网点发现,目前一些银行仍以一年至五年期趸交产品为主,此外10年期以上的两全保险、年金保险数目也不少。
记 者在工商银行某支行理财产品宣传栏上看到,银保产品一栏有三款产品信息显示,缴费方式均为趸交,保险期间分别为一年、两年和五年。此外,包括邮政储蓄等在 内的多家银行产品宣传栏均显示类似银保产品信息。部分银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过几天将有保障型银保产品推出,目前银行正在与相关保险公司洽谈中。
除 趸交短期银保产品,记者注意到,目前10年期以上的两全保险和年金保险在银保渠道占有很大比重。如国寿一款两全保险安欣无忧产品组合,主险的保障期间为5 年、6年、10年、15年,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为7年、9年、15年、20年;而新华人寿一款年金产品惠鑫宝年金理财保险计划保险期间为 15年、18年。
事实上,较此前的征求意见稿,《通知》放宽了计入“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的类型,除了意外伤害保险、健康 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将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也纳入银保产品的量化指标 ——相关险种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险企的达标难度。平安人寿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平安银保 保险期间在10年以上的年金、两全产品及保障型产品占绝对多数,产品结构较优。”
多家险企表示,目前正在着手准备长期保障型产品,准备 后续推出。平安人寿称,“已着手开发健康保险、终身寿险等。”太保称,“我司在银保产品上也进行了及早的储备规划,下个月将上市专门针对银保客户和适合银 保销售流程的长期年金、健康、意外保障等一系列产品。”银行系保险公司建信人寿内部人士也透露,“公司将推出一些长期保障计划及终身年金产品。”
险企或掀银行渠道争夺战
此次《通知》规定的“商业银行网点不得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掀起了险企争夺银保渠道的一场战役。
记 者在走访时发现,截至目前,在单一银行网点代理销售银保产品的合作险企大多仍超过三家。如建设银行某支行理财经理表示,目前代理的保险公司有平安、建信人 寿、国寿和人保。浦发银行某支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现在还有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在售,以后规定只能销售3家,银行现在还在跟一些保险公司在谈合作。
上述平安相关负责人坦言,“这一要求确实对现有的银保渠道合作关系冲击较大。”一位太保人士告诉记者:“确实,该项规定进一步严格了 1+3 网点合作管理,加之近年来银行系保险公司的快速发展,会使我们公司在银行网点资源分配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
有分析师甚至大胆预计,当前银邮渠道4000亿元左右的年代销保费2~3年内或将由银行系险企(尤其四大行及邮储银行)瓜分。
与 其他不具备银行渠道优势的中小险企来相比,大型保险公司尤其是上市险企在网点争夺战中更有优势。业内人士指出,上市险企产品的开发及售后服务的实力较强, 而品牌优势亦是银行网点选择的一个关键点。险企在网点资源竞争中各显神通,上述太保人士还称,除巩固维护传统大型商业银行的网点资源,另一方面也在不断拓 展中小股份制银行、证券公司等新兴渠道的合作。
事实上,面对银保渠道更严厉的监管,不少保险公司前几年已开始积极调整银保结构,甚至主动压缩银保规模,但成功的公司目前还比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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