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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步伐进一步加快
[发布时间:2014-04-29 10:21:49 点击率:]

  这几天,在秦皇岛海港区海阳镇田家沟村,工作人员正在忙着对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不久,村民就能拿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了。今后,村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抵押、融资将有一个坚实基础。

  为了加快农村改革步伐,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今年秦皇岛市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其中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行了详细规定。

  《意见》指出,全面开展农村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工作,确保到2015年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2017年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为 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秦皇岛市各地采取政府引导、财政补助、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快县(区)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搞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与服 务,制定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操作流程,建立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把土地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水利设 施使用权等纳入产权交易市场范围。

  在农村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秦皇岛市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 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耕地、林地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流转。 2014年全市土地流转新增5万亩,流转率达到20%以上。市、县两级设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奖励资金,对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流转面积在100亩以上的规模 经营主体给予奖补。

  同时,秦皇岛市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探索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 让。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探索建立农民宅基地有偿推出机制。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试行农村集 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增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功能,积极探索农村各类产权抵押担保的途径和方式,允许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探 索推广农村土地经营权预期收益为贷款质押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