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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西省金融办召开的会议上获悉,山西省金融办将联合省发改委、公安厅、工商局、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等10个部门,从即日起至今年8月底前将对山西省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清理规范。
据 了解,本次集中清理规范范围为山西省各级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法人及自然人提供担保业务,未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重点是 对以“担保”名义进行宣传但不经营担保业务的公司,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以及其他违规经营活动进行清理整 顿,规范行业秩序、净化市场环境,防范金融风险。
山西省金融办负责人说,此次清理整顿工作中,对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非法理 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或违规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要坚决依法查处和取缔。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要按其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对公司名称予以规范,标明其 行业或经营特点;专门经营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等业务的,应在公司名称中标明“非融资性担保”“工程担保”或主要经营的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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