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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发布优先股发行预案,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在境内发行的优 先股,拟发行优先股总额不超过6亿股,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以票面金额平 价发行。 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在出现强制转股触发事件的情况下,本次优先股将强制转换为A股普通股。
中国银行日前公告称,公司拟发行优先股总额不超过6亿股,募集资金不超600亿元,将按相关规定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
公告显示,中国银行此次发行的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未向本次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不会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
中国银行表示,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优先股,本次优先股赎回期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至本次优先股被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
另外,在以下两种情况下,中国银行优先股可以强制转换为普通股,初始强制转股价为审议本次优先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即2.62元/股。
其 一,当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时,由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应按照强制转股价格全额或部分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并使 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至5.125%以上。核心一级资本又叫产权资本,补充核心资本是商业银行提高抗风险能力的最根本手段。
其二,当公司发生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时,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应按照强制转股价格全额转为公司A股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