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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镜榕
近日,住建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建筑质量终身责任制将首次落实到人,在每一处建筑物的明显位置将设置永久标牌,载明勘察、设计、施工、建设以及总监等五方项目责任人信息,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这些负责人须“负责到底”。
建筑安全重如山。近年来,建筑桥梁垮塌、城市地面塌陷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使公众对我国建筑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现况产生质疑。有关部门抓住“终身责任”这个牛鼻子并落实到人,试图根治痼疾,然而,以5人之肩能否扛得住建筑质量安全的重闸?究竟应如何看待我国建筑质量管理的现况与治理之道?本报记者采访了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原执行总建筑师、原副院长季元振教授。在他看来,现代建筑工业作为舶来品,中国人的认识还是十分肤浅的,要将“建筑三原则”之首的“坚固”原则落在实处,仍应保持开放清明的心态、勇于自我批判,以科学诚实的态度面对问题,才可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一问:工程事故,谁来溯源?
“要像考古一样考察出工程事故背后的真相”。 季元振说,美国工程师马特斯·李维与马里奥·萨瓦多里,曾合著了一本书《建筑生与灭:建筑物为何倒下去》,深入考察了人类几千年来工程垮塌的原因,从埃及金字塔、罗马、拜占庭、中世纪建筑谈起,直到现代建筑出现之后。书中所谈事故涉及桥梁、水坝、建筑甚至飞机。从书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认识:工程事故的发生有两方面的原因,一,认知原因。这里指的是人们对客观规律认识的历史局限性。二是人为的原因,包括管理制度、涉事人的责任心问题、技术水平问题、有无腐败等,当然也会存在着难免有的疏忽。所以查清真相才是处理工程事故最为重要的事。在处理事故问题上,我们不仅要对工程负责,也要给予所有涉事者以公道,这是天理。但要分清这两点并找到产生事故的直接的技术原因非常重要但并不容易,在先进的国家,追查事故之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科学研究工作,事故之因,有时要调查和研究若干年。找到事故的直接的技术原因是技术进步的起点。近年来我国出现了许多重大的工程事故,往往偏重于追责,这是远远不够的。花了那么大的代价,不能获得技术和管理经验,一犯再犯,太浪费了!任何一个工程事故都应成为全社会的教材。
季元振说,在美国存在一个第三方的独立调查机制,这个机制在国内目前还没有形成。这是一个民间的独立机构,由他来负责调查技术原因和真相。调查不以追究何方责任为目的,而是以寻找事故的真相和产生事故的技术原因为目标,从而防微杜渐。美国工程师马特斯·李维与马里奥·萨瓦多里就是专职从事工程事故调查的工程专家,他们有着丰富的调查和研究的经验和极高的社会诚信度。依据他们的调查结果,有关部门再进行处理。如果是技术规范的漏洞,就补漏洞,如果是设计人的疏忽,就追究设计人的责任,如果是管理问题,就追查社会原因。这种独立调查机构就是靠挖掘和提供事故真相生存,他是在这样一种市场机制里面生长起来的体系和机构,而不是国内官方性质的鉴定调查机构。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借鉴国际管理经验,政府应逐步放权社会机构去做(重大事故也可请国际机构来介入),否则,很难调查出事故的真相,更难发掘出真正的事故技术原因。(因为事故分析是一个专业,需要培养专门人才。一般的工程专家也未必有此能力。另外我们很多工程事故的原因都不是单纯技术性的,例如不合理的工期要求,层层分包造成的建设资金的不足等,这些问题都是社会问题,具体工程人员往往无能为力。只对他们追责也不公平。)
季元振说,比如你说是施工出了问题,那么,出在哪个环节上,哪个施工环节错了,哪一点错了,怎么错的,为什么会错,查清这个是非常难做的,而且要用证据(不能轻信口供)说话,这就像考古一样,再难也要考啊,《建筑生与灭》的作者就是这样做的,通过对国际上的重大工程事故的深入考证,追根溯源,一定要查到技术原因以及社会和技术背景。只有这样,才能为防患未然提供技术保障。
二问:工程风险,谁来承担?
“工程事故问题一定要有保险业”。季元振说,工程保险业建立起来,实际上也为独立调查机构提供了生存空间。这在西方是一个配套的服务体系。我们强调开放,强调学习,但我们的学习常常是支离破碎的,未能站在社会大系统的角度去学习和引进西方的先进经验。
季元振说,先进国家的工程师都是买保险的,这是因为无论是工程设计还是工程施工都存在着风险。你想一个房子上亿,工程师如果出现失误,造成工程事故,几千万的赔付额,个人赔付得起吗?还有一个问题,出了工程事故,老百姓的利益谁来保障?比如那些“楼歪歪”、“楼倒倒”、“楼脆脆”之类。住户遇到安全事故只能找卖给他们房子的开发商。当住户找不到开发商或开发商没有足够的资金承担责任的时候,怎么办?再比如说地震区的房子,你全部靠慈善解决这个问题能解决的了吗?所以说,我们整个制度层面的设计没有到位。
一般认为,工程保险起源于英国的锅炉爆炸保险,在国际上,工程保险的长足发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战后重建过程中,业主及承包商等建设市场主体面临着难以承受的巨大风险,为转移工程期间的各种风险,需要设立建筑和安装工程保险来提供保障,加之得到政策的支持,从而获得迅猛发展。今天的欧美国家,实行政府、银行、市场“三重强制”法,即政府立法强制承包商必须有保险保障,银行对没有投保的项目不予贷款,而在竞标时,没有投保相应的工程保险的承包商将被淘汰出局。
借鉴欧美经验,季元振说,如果大家都出保险金,按照大数定理,这个数额就非常大了,保险业当然是要赚钱的,但他同时也分解了这些来自工程事故造成的风险压力,而且提供了研究事故的科研费用。就像马航出了事故,但马航公司不会倒,失事一架飞机,马航不要出多少钱,他保险连着保险。
三问:工程规范,谁来制定?
“科学技术是最要诚信的,科学技术是最反对权威,最需要民主的。”季元振说,我们一天到晚讲简政放权,经济领域如此,那么,科学技术领域呢,政府要不要放权?也要放得。一项新产品能不能得到推广,建委说了算,建委是什么?政府机构。技术领域的事情依然是政府在评判,行业法规政策和标准的制定也是如此,为什么要制定得那么烦琐复杂?因为在思路上,还是要去管理,而不是让你实现自我管理。
季元振说,一方面,工程规范制定的过于具体,而且往往是少数人关在门里搞。另一方面,设计师又没有指定具体材料、建筑产品的权利,这实际上限制了新技术、新材料在工程实践中的应用和发展。一项新材料、新技术,业主愿意用,设计师认可用,就应该赋予他们这个权利,当然,也由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规范是一个阶段人们对某项技术的一种认知,因此一定是存在问题的。突破规范,技术才能进步,这条路如果不畅,可能使新材料、新技术、新观念被拒之于工程实践之外。西方的体制不是这样,更强调个人责任,相应的也有非常严格的法律。西方有三大自由职业,建筑师、医生、律师,这类以个人为执业主体的行业在我国目前都处于困境,这是因为我们缺乏这样的土壤。我们规范过细,管得太多、管得太死,如何创新?如何适应市场中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就拿住宅的日照问题来说吧,许多国家就没有强制性要求。实际上我国的大城市人口中,许多人就住在地下室中。)再比如说,美国是没有国家规范的,只有工程师协会的行业规范,那是指导性规范。 规范的变更要在行业内部民主讨论,甚至投票。也非强制性,目的就是允许创新,允许不同学术观点的存在,给你充分的空间按照规范原则去设计。在季元振看来,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我们是否承认有未知领域?新技术是一定要突破未知领域的,那么,未知领域有没有风险?如何降低风险?风险谁来承担?这些问题在我国都没有解决好。你有志创新就要承担创新的风险,同时,完善的专利保护制度,使得创新者的商业利益能够获得保障,完善的保险制度化解了社会矛盾。从而实现责权利在工程实践的统一。否则的话,要么风险失控,要么人人谨小慎微,技术得不到进步。
季元振说,我们强调改革开放,其实应该开放为先,你先成套的、系统的拿来人家的先进成果,然后再逐渐改造和完善自身的实践,拿建筑工程领域来说,像科技专利制度、事故的独立调查制度,这些都是真正责任到人的制度,因为技术创新存在风险,还有工程保险制度,那么,在这个基础上,如果出现工程事故,追根溯源,彻查技术原因,并把这个追根溯源的材料和过程透明化,使整个行业都能参与到民主讨论进程,再去根据讨论的结果修改完善有关规范,填补法律漏洞等,这才是一个健康的行业肌体自我成长的自然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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