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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视野下 依法治企的四大期待
[发布时间:2014-11-03 09:34:47 点击率:]

 2014年10月23日,中共第十八届四中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关照依法治国视野下的依法治企、依照中央相关政策治企、科学治企(此处尤指国有性质企业),有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上级主管部门如何依法管理国有企业,二是国有企业的经营团队如何依法经管所在企业。通过企业调研与实地访谈,我们发现:处于生产经营一线的企业管理者们,对于上级主管部门在此番《决定》之后,如何开展对企业的依法、依政、科学管理尤为期待。

  一是期待进一步简政放权,让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转企改制以来,许多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目前正面对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进一步探索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的有效路径。

  大家期待上级主管部门参照《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出资人与经营者职责,明确出资人与经营者权限,明确出资人和经营者就申报事项的审批流程与时间,切实保障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法人财产权,切实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体制机制,提高企业自主管理水平。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上级部门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对量大面广、由企业管理更方便更有效的经营事项,下放企业自主管理。

  二是期待建立协调机制,促进政策有效落实。以国有文化企业为例,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特别是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但这些政策的出台和落实往往涉及工商、税务、财政、国土等众多部门,由于缺乏统一的落实机制,导致很多政策还都停留在纸上,很难逐项落实到具体的相关企业头上。如某些企业开展的物流或教育等项目,虽然被列入中央级或省级重点项目,但在土地指标等方面很难得到落实,需要反复逐级协调各级单位,才能得到解决。建议上级主管部门依照政策条文,建立联络机制,协调工商、税务、财政、国土等部门联动,使各项政策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落实,让企业能够尽快收获政策红利,加速实现跨越发展。

  三是期待按照“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原则,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实行归口管理。2013年11月15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目前,一些国企的干部考核与业务管理为党委相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为政府相关厅局,资产管理和业绩考核部门为国资部门,党群工作指导部门为省市直属机关工委……多头管理,造成许多事情需要多头申报审批,程序繁琐,时耗冗长,常常贻误商机;政出多门,多头布置工作,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工作效率;有时上级各个部门意见不尽相同,造成企业无所适从,左右为难。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切实贯彻“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精神,协调相关部委厅局,对相关企业进行归口管理,提高行政管理和企业经营的效率与质量。

  四是期待充分考虑企业中长期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设置科学合理的考评体系。目前,一些地方国资管理部门下达给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占到80%的权重,未考虑重大项目投入期对当期财务成果的影响。随着一些企业多年培育的一些重大项目的陆续实施,这些投资额大、回报期长的项目,不可避免的会对近几年的利润水平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较大影响。而这些项目的实施虽对当期财务成果造成影响,却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若按国资监管部门现行考核管理办法,这些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将会大幅下降,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必然随之受挫。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设置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即考核指标体系应体现各类企业的行业特点,目标任务应结合行业对标(当期行业标准)和企业近期、中期及长远发展目标。

  相信,随着依法治国相关政策的全面铺开,依法治企、依照中央相关政策治企、科学治企的逐步推进,其必定能为企业打开锁镣、扫清阻力、释放活力、增添动力,催化出百舸争流、千帆竞发的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