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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
[发布时间:2014-11-05 08:59:02 点击率:]

  2014年9月23日,中华慈善总会在北京举办成立20周年纪念会,据中华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王树峰介绍,近年来慈善事业负面新闻频出,慈善组织的公信力被破坏,慈善事业遭受挫折,一些慈善组织甚至举步维艰。尽管如此,中华慈善总会每年募集的款物仍然在逐年增长:2011年比上一年度增长了20%,,2012年、2013年比上一年度分别增长了30%、36%。王树峰同时也指出,2013年所募资金首次突破100亿元人民币,但来自境外慈善机构、跨国公司的捐赠数额比例占90%以上,而国内本土企业捐赠数额所占比例不到10%。

  孟子有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中华民族素有扶危济困、赈灾救人的优良传统。春秋战国时期的范蠡,《史记》记载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东汉樊重,家中多“池鱼牧畜,凡有求鱼及牲畜者,有求必应”;北宋大峰和尚,《祖师记录碑》载其“劝喻潮人造桥、修路、施棺、殡殓、救人、赠药、赈灾、恤困等善举,毕生不倦”。在一个轻商、抑商的时代,商人们尚且乐善好施;反观当下,市场经济蓬勃发展,一些企业大亨在市场上翻云覆雨,获取巨额收益,但在贡献慈善事业、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却蜻蜓点水、行动不多。今年来我国慈善事业屡受挫折,发展举步维艰,确实是时候需要社会各界认真思考和反省了。笔者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主要有:

  首先,慈善事业程序运作的透明度不高。据《2012年中国慈善透明度报告》显示,2012年度我国的慈善透明度为32.39(总分为100),《2013年中国慈善透明度》显示,2013年度我国的慈善透明度为43.11(总分为100)。一些企业明确表示不知道所捐善款去向,因此募捐积极性受挫。特别是近年来诸如郭美美事件、李亚鹏事件等负面事件的影响,使得公众对慈善组织的公信力产生极大的质疑。由于慈善事业程序运作的透明度不高,企业对自己所捐善款无法进行有效监督,不知道善款具体用在何处,取得什么样的效果,因而导致一些企业对慈善公益组织的信任度不断降低,这也直接影响到企业对慈善事业的大力投入。

  其次,企业自身缺乏成体系的慈善计划。当前,不少企业没有规范化的年度慈善项目,慈善运行机制缺乏制度化、规则化,比较随意,经常变动。不少企业对每年慈善事业的规划,往往取决于当年的经营情况,也受到时事和新闻媒体的影响。一些企业的慈善理念落后,对于慈善的观念还处于传统的思维模式,认为慈善事业的投资回报率太低,对企业的经营无法带来可以量化的收益。有的企业认为投入慈善事业的回报是泡沫收益,无实际价值,因而将资金投入在明显看得见收益的地方。

  第三,现有法律规定欠缺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纳税人通过民政部门认可的慈善团体进行捐赠,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事实上,企业在捐赠前还需要事先了解其所捐赠的慈善团体是不是被认可——查明慈善团体资格合法的义务。加之进行税前抵扣的手续过于繁琐,许多企业不愿意花费大量的时间去做慈善。一些政府在激励企业发展慈善事业方面的举措不完善,形式较简单,企业得不到有效的政策扶持。而慈善事业通常伴随着巨大的资金投入,出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利润的考虑,企业对慈善事业的投入比较慎重。

  即使如此,笔者认为企业积极发展慈善事业是必要的,也顺应了时代之所需、民生之所求。慈善事业不仅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企业实现自身价值,发展企业文化,培养企业精神的重要途径。它有助于缓解贫富差距,实现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顺利进行。未来的有效路径是,通过将慈善事业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方能更好的打造企业品牌,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具体而言,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理由有四:第一,慈善事业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企业不断地追求利润——理所当然。但是,企业在追逐利润的同时,必须看到其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的生产经营必须要占用社会资源,通过对社会资源的消耗生产商品。在有限的社会资源的条件下,企业消耗得越多,个人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就越少。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带来环境污染等问题,除了企业自身解决一部分之外,社会直接或间接的也要为这些问题买单。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企业在获取利润的同时,必须承担相当的社会责任。通过慈善捐助,企业将所得利益之部分回馈社会,是企业对社会负责的表现。第二,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是发展企业文化、培养企业精神、实现企业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企业的目标不仅仅是获得丰厚的利润,它应当有自己的文化内涵。衡量一个企业是否成功的标准,不单单是能否获取高额利润,其中诸如企业文化、企业精神等也是企业价值衡量的重要内容。企业不是一个冷漠而机械的人口集群,否则,这种企业是无法长远发展的。发展慈善事业,员工能够感受到这个企业的人文关怀,体会到自身工作不一样的意义,员工有一种企业归宿感和自豪感。这就是企业的文化内涵,也是企业的精神价值,更是企业不绝的、强大的财富创造力。第三,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有利于促进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社会问题也不断突显,特别是贫富差距矛盾一直是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在原有按劳分配的原则下,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社会两极分化日益严重,最终会影响社会稳定,不利于社会和谐发展。一个混乱的社会环境,企业最终也会受到伤害。然而,政府主导的二次分配在均衡贫富差距方面的压力巨大。通过鼓励企业发展慈善事业,将企业所得财富有计划、有节制地通过捐赠或其他方式返还给社会,实现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以缓解贫富差距扩大的压力,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第四,将发展慈善事业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打造企业品牌,有利于保证企业的长远发展利益。慈善事业不是单纯的企业财富的消耗,相反,它能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商界利用慈善事业做宣传,提升企业知名度,打造企业品牌的例子比比皆是。这是一种双赢的局面:通过慈善事业,社会上需要帮助的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而企业在帮助他人的过程,就是一个宣传自身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得到提升。人们在享受企业善举的同时,对企业及其产品的信任感加强,这种情感上的认同给企业所带来的利益,比企业巨额投资商业广告所带来的利益更可靠、更持久。

  基于目前企业发展慈善事业的困境和必要性,笔者对企业未来慈善事业的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提高慈善组织工作运行透明度。慈善组织应当按周期向公众公布善款所用的方向、数额以及所取得的后果,特别是将信息反馈给捐助的企业。捐助企业可以对善款使用方向是否合理、数额是否合适、援助实际效果以及整个援助过程是否合理提出质疑,慈善组织有义务解答。同时,注意加强慈善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比如财务管理方面,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建立严格的财会制度,每一笔善款的流动必须有明细账目,以便于信息公布。捐助企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所捐助的慈善组织定时进行财务进行审计,发现问题的及时督导改正,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交由相关部门处理。此外,还要注意利用新闻媒体对慈善组织工作的透明度进行监督。

  第二,转变慈善事业理念。企业要改变慈善就是“赔钱赚吆喝”的固有想法,慈善事业给企业带来的是无形资产,这种无形资产在一定条件下能转化为数量巨大的实际财富。创新慈善事业模式,将企业文化、战略发展融入慈善事业。开发内容丰富、方式多样的慈善活动,慈善活动不限于捐款捐物,可以有多种形式,比如技术性指导帮助、慈善教育事业、科普法律知识普及、就业培训以及提供就业岗位、提供免费医疗服务、修建养老院、救济站和孤儿院等。企业在回馈社会,使社会获得实实在在实惠的同时,通过慈善活动,创造企业文化,凝聚力量;落实发展战略,开辟路径。

  第三,政府部门要积极协助各种政策的落实,特别是优惠政策的落实。建议各级民政部门和工商联组织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落实企业发展慈善事业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指导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支出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协助企业与慈善组织、慈善需求对接,各级民政部门和工商联组织应进一步掌握本行政区内的优秀慈善组织和优秀慈善项目状况,及时采集、发布求助信息,主动向企业做好推荐工作,为企业与慈善需求对接提供便利。各级民政部门和工商联组织要加强合作,通过联系协调、信息共享等方式,搭建展示交流会、项目推介会等平台,促进企业与慈善组织对接,开展长期、多样、有效合作。宣传企业慈善行为,积极协调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企业的慈行善举,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投身公益慈善事业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政府部门还可以在土地供应、设施配套、企业服务等方面,对为公益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以达到扶持和激励效果。

  中国有一句老话:羊毛出在羊身上。企业的财富根本上还是来源于社会,“我和你深深嵌在这个世界之中”,企业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独立存在。作为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每一个企业在获取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懂得回馈社会,“宰羊拔毛”、“杀鸡取卵”的行为不可取。真正成功的企业,应当懂得回报社会,应当敢于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