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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参与新规修订讨论的相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发布新规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缓解过去经销商和汽车厂商的严重不对等关系。
追根溯源,这主要源于2005年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实施管理办法》强化了主机厂在产业链中的强势支配地位,掌控着从确定销售价格、经销商利润空间、经销商网络建设,到品牌宣传等多方面的“主宰权”,这种不对等关系导致经销商生存状况迅速恶化,致使双方矛盾不断加剧。
据企业观察报报道,长期以来,经销商强烈希望修改汽车销售法规,改变这种不对等关系,为自己争取更多利益。
如今,汽车销售新规即将尘埃落定,有业内人士预计,新规将通过放宽经销商建店的硬性要求,以及调整商务政策等多个方面,改善汽车厂商和经销商的不对等地位。比如,在网络规划上,未来汽车厂商不得强行对经销商在经营预测、网点布局方案、网络建设进度及建店、软件和硬件、售后服务标准等方面做出要求;在商务政策方面,汽车厂商不得强行搭售汽车或配件产品,也不得对经销商的广告宣传方式、费用支出等方面做出强行规定;主机厂与授权经销商的合同签订周期也将从目前的一年一签有所延长,或为五年一签。
此外,在广受关注的经营模式上,修订稿也提出了鼓励发展汽车超市、汽车电商等多元化渠道模式,鼓励售后市场放开,推动经销商维修转型升级等内容。
资深汽车行业专家、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委员会委员陈光祖说,各地4S店目前存在严重的垄断现象,如何打破这种垄断,更好地保证汽车售后服务质量,使消费者在市场化的环境中得到真正的服务才是重中之重。
而在新规中也明确,鼓励以“超市、电商、卖场并存”的销售方式,这也意味着新规对4S店模式无疑是一个冲击。
此外,业界之前普遍看好的汽车销售新规未让经销商欢欣雀跃。因为此前备受争议的厂商 “授权经营”这一核心规则并未打破,经销商的多项经营行为仍将在主机厂或总经销商的授权下展开。
由于“授权经营”原则依然保留,国内渠道模式还难以出现大的调整。对于经销商而言,汽车销售新规提“松绑”有点隔靴抓痒。虽然新规在理论上放开了经销商的多方面权利,但实际上只要授权经营模式不变,汽车厂商就一直掌控着游戏规则,大部分经销商还是不会轻举妄动。经销商如果主动降低标准或者代理多个品牌,就可能会被“断粮”,排除在授权经营体系之外。
不过,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并不意外。因为在汽车业界,这种经销商和汽车厂商之间长期形成的不对等关系,不可能说变就变。
实际上,授权经营并不仅仅在中国存在,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也普遍采用这种模式,经销商与厂商在合作过程中,肯定需要有相关的规定约束,不可能被轻易打破。
所以,对于即将发布的汽车销售新规,不宜期望值过高,姑且只能“隔靴抓痒”了。陈光祖呼吁,“现在亟须建立相关的配套制度”。他指出,从保证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现在亟须建立一套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真正做到以消费者为中心,使消费者在售后服务质量方面真正受益。
上一主题:“偷梁换柱”是不正当的企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