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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智库特色鲜明,资金来源也不尽相同。比如国际知名的布鲁金斯智库,每年费用支出巨大,它的资金来源相对多元,经过多年的发展建立丰厚的基金,每年的资金收益基本覆盖了大部分支出。同时,随着知名度的增加,它获得的捐助收入和咨询业务收入同样丰厚,这就形成了良性循环。此外,这里政学关系密切,其公开、透明、合法的“旋转门”制度,让学者和官员能够不断流动,即保证研究贴近实际,又保证政府能够及时接收前沿思想。
同样知名的兰德公司定位于咨询行业,主要资金来源是美国政府和军方的项目费用。而美国传统基金会则是鲜明的新右派智库,资金主要来自美国保守财团的支持,代表出资人的利益行事。因此,衡量一个智库,关键是看它的定位,为什么样的人服务,研究水平是不是足够高,生产出的产品是否具有足够价值。
要保证智库研究具备足够的公信力和研究水平,最本质的要求是研究者和出资者关系平等。研究者只有秉承独立、客观的立场,才能够进行高水平的研究。在这方面,美国为研究人员创造了一个更合适的氛围。学术研究无禁区,出资方要保持一个开放的心态,研究者需保持一个独立的人格。即使是很多立场鲜明的智库,都不能随意影响学者的独立研究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讲话,在我国掀起了一股智库热。国内智库主要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是诸如社科院、国家研究中心以及各个部委下属的研究机构,它们依靠财政拨款,很多职员基本有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编制,这些机构是目前中国智库的主流;第二类是依托于各大高校的智库(研究院),影响力在不断扩大;第三类是一些企业内部的研究院所、战略研究部门、博士后工作站等等。实质性的民间智库其实并不多,很多所谓的“民间智库”,尽管注册的是民间社会团体,但基本都有着非常深厚的政府背景或者外资背景。除此之外,更多自力更生的智库,基本办成了咨询公司的模式。所以,要想真正探索出一条中国本土智库的独立化筹资运营之路,任重而道远。
中国的智库想要做大、做强,可以向美国借鉴以下几点:
第一,政府应该给予智库明确的社会定位和严格的财务监管。所谓明确的社会定位,指政府应该明确智库是社会组织的一部分,在智库的社会组织注册和非营利性组织的认定上拿出明确的政策,适度放开智库注册社会组织的限制,简化审批程序。当然,事前审批的放开,必须伴随着事中监管的加强,政府必须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监管,明确规定非营利性组织的支出方向和财务情况公开方式,其监管力度应该不低于对上市企业的监管程度。只有这样,才能给社会公众以信任,帮助社会组织树立良好的公信力。
第二,政府在推进决策科学化的过程中,是智库天然的服务购买者。要保证智库研究的客观独立性,需要摆脱政府办智库的模式,但这并不意味着智库不能花政府一分钱。政府可以通过公共服务采购的方式,与智库进行课题合作,解决自己在决策过程中面对的实际问题。这样能够保证政府和智库在一个平等的条件下研究问题,智库获得了资金收入,又保证了研究的独立性;而政府不仅能解决实际问题,还精简了人员编制。
第三,营造一个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氛围。社会组织的发展,归根到底还是要依靠社会的力量。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逐渐涌现出了一批愿意为“价值观”买单的社会活动家、慈善家、企业家。我们应该为这些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制度,最大程度地凝聚共识,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每个人行为的背后都会有个人动机,在社会组织的建设过程中,我们应该在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要名的给他名,要利的给他利,无所图者给他安静的敬意,这样才能把回馈社会和自我实现有机结合在一起,促进社会组织不断地良性发展。
第四,加强对捐助人的社会回馈。和美国相比,我国对捐助人的社会回馈相对较少。在美国,一定限度内的对非营利机构或慈善机构的捐款,可以算作营业费用在应纳税额之中扣除,有些甚至会直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同时,社会组织对于捐赠人的回馈也是直接的,不存在任何道德批判性。在这方面,我们应该更加宽容和理性。在我们指责很多中国企业家、慈善家去美国捐款的时候,能不能静下心来思考一下,他们为什么要去国外捐款?我们应该做什么才能把这些捐款留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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