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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管理的“情理法”和“法术势”
[发布时间:2015-04-07 08:32:21 点击率:]

   西方管理之父德鲁克在给北京大学光华德鲁克研究会的开幕词中这样写道:“管理者不能依赖进口,即便是引进也只是权宜之计,而且也不能大批引进。中国的管理者应该是中国自己培养的,他们深深扎根于中国的文化,熟悉并了解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只有中国的人才能建设中国,因此快速培养并使卓有成效的管理者迅速成长起来是中国面临的最大需求,也是中国的最大的机遇。”的确,中国管理者是不能引进国外的,德鲁克认为中国不能从国外引进管理者的原因就是要想管理好中国企业必须了解中国文化,只有了解了中国文化才能读懂中国和中国人。

  在一般人眼里,西方在企业管理科学领域走在了中国的前面,我们大多数中国企业家对西方的管理学家和管理学如数家珍,比如前面提到的德鲁克先生更是被中国管理者所顶礼膜拜,我们不可否认西方通过企业管理实践总结出了一套完整的现代企业管理科学体系,但是如果单纯照搬西方的管理,其实很难管理好中国企业,因为中西方的文化背景的差异很大。

  西方重视企业制度的规范和建设,但中国文化实际是要在情的基础上才谈纪律,“人情练达即文章”,人情练达是中国人做好管理者的必要前提,在中国如果单纯讲制度是行不通的,必须还要讲驾驭“人情”的能力,只有建立在感情基础上,制度才能不被打折扣的执行下去。中国的管理模式是“情理法”的集合体,首先是在合情的前提下去追求合理,最后才依法办事,其中“理”是位于中间,是最重要的,但“情”是基础,是“理”的根基,最后才轮到“法”,而西方奉行的是“法理情”,把法放在第一位,情和理要服从法,所以西方崇尚刚性制度管理,这是中西方不同文化理念的产物。

  谈到“情理法”的辩证关系,使我们想到了管理学,人们普遍认为管理学源于西方,管理学与中国人无关,我们不可否认,管理科学源于西方19世纪初,伴随着西方的工业革命的兴起,管理学的高地尽被西方人占领,但论管理的先驱,还应该是中国人。因为中国古代管理国家的经验和理论备受西方推崇,现代许多西方管理大师的管理学很多就是学习和借鉴了中国古代先哲的管理智慧,早在两千多年前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就提出了完整的管理理论,也备受西方管理学者推崇。韩非子应该称得上是世界的管理之父,他不仅比德鲁克早两千多年,也比西方的管理学对管理阐述的更全面和更有实践性。

  韩非子是先秦法家理论的集大成者,他总结前期法家的政治思想,将商鞅提倡的“法”,申不害强调的“术”,以及慎到倡导的“势”结合起来。法家讲的“法”,指的是制度;术,指的是管理者的管理技巧和领导才能;势,指的是领导权威与周围环境的和谐程度。合理的制度加上领导权威和管理技巧,其实就是一套很全面很完善的管理科学体系。将管理总结为“法、术、势”,韩非子的管理学既有西方的制度为上的管理学精髓,又有中国哲学理念下产生的领导力的“术”,还有中国“天人合一”理念的“势”。堪称管理学的集大成者。“法、术、势”治国理念的提出是中国对世界管理学最杰出的贡献。

  法家不仅提出“法”的重要性,还对如何法制化、制度化管理提出了四个要点。第一,制度要公之于众,要让所有人都能知道并了解制度的内容。韩非子讲“宪令著于官府”,然后才能“刑罚必于民心”,只有使制度深入人心,使人们时刻谨记,才可能发挥作用。第二,制度规定的目标要能够达到,不能达到的标准不但没有激励作用,有时会起到相反作用。第三,制度要相对稳定,不能朝令夕改,韩非子讲“号令数下者,可亡也”就是这个意思。

  但是如果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韩非子认为制度也要随势而动,也不能一味的一成不变。他说如果用以前的制度来应对变化了的形势,就像守株待兔一样可笑。第四,制度要厚赏重罚,同时要做到有功必赏,有过必罚。韩非子讲只有立功的人有获得奖赏的预期,知道必然得到奖赏,并且奖赏够多,人们才会争相立功。只有犯错的人知道必然得到惩罚,并且处罚非常重,人们才会对犯错有足够的畏惧,制度才会起作用。韩非子对法的阐述非常全面,今天的西方管理学者只不过是把他的管理理论从国家用到了企业而已。

  韩非子的“术”其实就是企业管理艺术或经营谋略,这是最体现中国文化的管理实践。谈到管理艺术,最主要的是驾驭人的艺术,法家思想中,将人力资源管理归于“术”的范畴,对人才的选拔、任用、考核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对于人才的选拔,法家认为,领导者不可能亲自发现和选拔人才,时间、精力都不够,而且很可能受蒙蔽,而如果靠下属的举荐,容易造成下属结党营私。因此,法家提出,人贤和不贤是实际存在的,但不能根据个人的好恶进行判断。愚和智是客观存在的,但不能根据别人的诽谤或赞美来确定。要依靠制度选拔人才,尽量减少选拔中的主观因素。对于人才的考核,法家认为,管理者首先要根据下属的言论判断其应该达到的目标,然后考核其实际是否达到该目标。根据考核的结果,对其进行奖赏或惩罚。这样,下属就不敢言过其实,立下不切实际的目标,而立下目标后也会竭尽全力的去完成,在考核的过程中,管理者本身要保持中立,置身事外,不参与争论,冷静观察,才能得出客观公正的结论。

  法家思想的“势”,是指权势,权力。对于一个组织来讲,法家推崇的是直线制或直线职能制结构,强调身处中央的领导者要强势控制组织的运行。作为领导者本身来讲,要有足够的权威,要让下属对自己有足够的敬畏,才能强力推行法治,才能达到法治应有的效果。没有威望的领导者即使有职有权也很难指挥若定,使众望所归。这也是“先谋势,后谋利”的古语的哲学依据。

  韩非子提出的“法术势”管理思想应该是世界管理学的开山之作,他对西方的管理学影响深远,无论是日式管理,还是美式管理其实都是法家管理理念的企业化论述,两千多年前,我们就有了如此精辟的管理理念,这是中国人的骄傲。法家提出的要健全法制,明确法律的作用,这与西方注重法制建设如出一辙,一个组织如果没有完善的规章制度,靠人治而不是靠法治,管理效率将十分低下,但光靠法制远不能达到管理的目的,一个管理者如果不树立自己的“势”,不懂得掌握权力,就会缺乏威信。如果不懂得“术”,就不能很好的驾驭下属。韩非子的管理思想为中国企业家提供了一套适合中国企业的的管理科学,这其实就是德鲁克认为中国企业不能从国外引进管理者的原因,因为西方的管理者只是法的熟知者,他们并不懂中国化管理的术和势。

  “情理法”是中国人管理的思维哲学,“法术势”是中国人的管理手段,这两个是中国管理的核心内容,中国企业家应该从中国古代的管理思想中吸取经验和智慧,学会“情理法”与“法术势”的中国化管理特点,从中国企业的实际出发,这样的管理才适应中国企业的发展,这样的企业才能有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