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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协商民主应把握“五个更加注重”
[发布时间:2015-04-14 08:51:52 点击率:]

 在数理逻辑中,有一个重要理论叫“哥德尔不完备定理”:任何体系都有不完备的地方。社会问题,本质上是“齐次方程组”,变量数目(人们欲望要求)多于方程个数(现有条件),没有唯一确定的结论,只是一组不断变化的函数关系。著名金融大鳄索罗斯在他的著作《这个世界的傲慢与无知》中说,“我们所处的社会是一个不完美的社会,人类的行为具有彻底的易错性”。从这些观点来看,中国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都还有很大发展空间。我们认为,选举民主应该是主要形式,协商民主应该是重要形式,两者相互联系和补充,就像遗传基因DNA一样形成“双股螺旋结构”。中国协商民主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应该继续深化完善,在理论和实践上进行重大创造。同时要不断丰富和发展选举民主。在现阶段大力发展协商民主,有助于防止如“文革”、“反右”、“大跃进”等颠覆性错误发生。发展协商民主应把握“五个更加注重”:

  

  一、发展协商民主,更加注重

  选举民主

  

  协商民主主要用于社会治理,是对“多数人暴政”的校正,因为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重视协商民主,并不是轻视选举民主;相反,是为了更好地促进选举民主。在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代议制选举民主的制度性安排,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有法律保障。它在国家领导人的任免和国家大事的决定方面,采取投票的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决定,充分满足了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愿望。说明选举民主更具有根本性,必须着重发展。现实社会中,许多问题无法通过协商取得完全一致意见,最终只有采取票决方式。大力发展协商民主,可以提高政治民主化水平,使民主更加完善。

  

  二、保证公民投票权,更加注重

  提名权

  

  保证公民投票权,是选举民主的一项基本要求。我国《宪法》第34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享有当家作主的权利,但不是每一个人都直接行使国家权力、参加国家的重大决策和日常事务的管理,而是采用选举的方式,选出代表自己意愿的人员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行使国家权力。基于中国的国情,中国共产党在进行选举民主的制度设计时,采用了间接选举的方式。它通过提名的方式向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推荐候选人,以此来体现党的领导。投票权受法律保护,提名权更要充分体现在协商民主之中。为保证提名权,需要同各个阶层、各个党派、各个团体进行充分的协商。协商民主,不是要放弃提名权,而是要更加注重提名权。对于重大人事任免,提名权非常关键,应该还权于人民,还权于群众,让人民群众有提名权,党管干部主要体现在把关决策上,资格审查和选举合法性把控上。要增加透明度,增加候选人的工作和生活表现,不能只对候选人进行时间轴上的简介。

  

  三、丰富协商形式,更加注重

  平等自由

  

  发展协商民主,必须不断丰富协商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遇事多商量,要拓宽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智库等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政治协商、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社会协商、基层协商等多种协商,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等多种协商方式,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真正有效的协商必须保证协商主体的地位平等,言论表达的充分自由。协商氛围应该是数学上的“椭圆结构”,两个焦点平等,通过协商慢慢靠近,最后成为一个共识点,成为一个“圆的结构”,由椭圆变成圆,就是协商的本质要求。

  

  四、充实协商内容,更加注重

  包容采纳

  

  协商形式固然重要,而协商内容与效果更加重要。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流程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我们认为,国家权力机关仅仅做到按程序通报还不够,必须“协商就要真协商,真协商就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来决定和调整我们的决策和工作,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使我们的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要坚决防止假协商,走过场,走形式。因此,要充实和丰富协商内容,把重大的有实质性内容的决策事项拿出来协商,要真心诚意采纳合理合法的好建议、好主意,只要说得对,对人民、对社会、对国家有好处,我们就照办。绝不能把协商当成情况通报和决定告知,流于客气和尊重,彻底改变“小事广泛协商、大事少数人决定,关键的事一人说了算”的格局。

  

  五、深化协商理论,更加注重

  基层探索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需要不断的丰富和完善。对此,既需要广大的理论工作者不断地进行理论创新,更需要广大的实际工作中在实践中去进行新的探索。因为理论是灰色的,而生活之树常青。除了政治因素,协商民主在学术层面有“六个理论问题”要深化研究:一是层次问题,就是民主可能有宏观、中观、微观等层面,如同文化概念一样,有亚文化、子文化等区别;二是多体问题,就是根据数学原理,多数人协商不可能有完全一致的意见,因此要有补充措施;三是群众智慧问题,就是经典数学证明,群众比专家、比干部更聪明,因此要尊重群众意愿和首创精神;四是非线性问题,就是整体不等于个体之和,个体愿望与宏观行为不一致,其中发生了质变;五是博弈问题,就是协商必须妥协让步,如何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底线和边界;六是墨菲定律,就是任何协商的过程都比形式更复杂,耗时更多,因此要提高协商效率。等等。利益是当今协商的核心。必须高度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通过各种方式、在各个层级、各个方面同群众进行沟通协商,求得最大公约数,让群众理解支持执行决策部署。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是历史的创造者,时刻不能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