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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征税只等“靴子”落地 C类店家最受影响
[发布时间:2015-05-07 08:51:04 点击率:]

  广州日报消息,4月起,北京、广西、江苏、上海、山东、深圳等主要沿海省市税务部门,相继约谈辖区内的电商企业。其中,广西桂林市国税局开展的是税收专项检查,电子商务作为以往检查从来没有包含过的行业首次出现。

  同时,上海市闵行区地税局也对注册于此的电商企业下发了纳税自查的通知。“各地税务局约谈的名义是税务风险管理和纳税评估。”相关税务人士称。

  不过,知名经济评论员叶檀指出,对电商征税是大势所趋。现在的问题只有一个,靴子什么时候落地。

  今年1月中旬,国务院法制办公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多个章节增加了关于网上交易纳税的内容。根据《意见稿》,需要“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即纳税不止是大商家,还可以覆盖到自然人,意味着网店店主也将按照自然人纳税人管理。

  据悉,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有望下半年问世,电商企业逐步在华北、华东等区域推行电子发票,纳税识别号制度将出台。

  电商一般有B2B、B2C和C2C三种模式。前两者以企业为结算单位,在企业注册成立时,已完备税务流程,都在税务部门监管之下,可向企业或个人出具发票。目前存在争议的主要是C2C模式。早在4月27日,针对“天猫店主被约谈补税”的消息,天猫方面就澄清,入驻天猫的商家都会签署相关协议,协议明确要求商家必须诚信纳税、主动给用户开具发票等。

  广东流通业商会执行会长黄文杰认为,对电商征税,只能说将营造公平市场环境,有利于国内零售业更健康发展。“但不会对线上线下零售格局有重大改变。”黄文杰认为:“线上的优势除了低价,还有便捷,而线下的优势则是购物体验。因此,即便是对电商纳税,线下实体店商依然要在服务和体验方面以及O2O方面继续发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