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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五招促“互联网+”创新
[发布时间:2015-06-30 08:56:23 点击率:]

 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26日表示,《“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提出“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普惠金融等11项具体行动,并将通过制定各行业互联网准入负面清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开展多领域试点等多方面措施落实行动。行动将降低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上市准入门槛,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给予此类企业和创业者更多支持。

  用具体行动支持“互联网+”

  林念修在当日国新办举行的政策吹风会上表示,实施“互联网+”行动是要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深度和广度,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发展。就此《意见》提出包括“互联网+”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益民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及人工智能在内的11项具体行动。

  林念修指出,目前推进“互联网+”行动面临三方面突出问题。一是一些传统企业和互联网企业彼此认知不足;二是部分行业市场开放程度低、准入门槛高,监管方面则过程复杂、协同机制不健全、效率较低;三是中国宽带网络网速相对较慢、网费仍偏高。此外,标准规范不完善、跨界服务型人才匮乏、数据资源开放不足等都是推动行动的制约因素。

  制定互联网准入负面清单

  林念修表示,未来将採取多方面措施解决上述问题。在营造环境方面,将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制定和实施各行业互联网准入的负面清单,同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开展系列试点工作,如在协同制造领域开展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在智慧能源领域开展绿色电力交易服务平台区域试点。“通过先行先试,为全面推进行动起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林念修说。

  他指出,行动还将加大中央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分步实施一批“互联网+”重大工程。目前该项工作已启动,发改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方案,将尽快做出部署。此外,将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跨领域、跨行业“互联网+”行动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鼓励向小微企开放资源

  林念修表示,为激发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热情,《意见》专门部署了“互联网+”创新创业行动。该行动包括三点:一是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和基础电信企业向小微企业、创新团队开放资源;二是推动传统创业孵化机构转型,鼓励国家创新平台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线开放,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创业载体;三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互联网创新组织方式和发展模式,由中心化、封闭式向扁平化、开放式转变。

  政策支持方面,在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流程、优化融资环境、提供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等方面,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支持。如,支持开展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创新试点,通过网络借贷、众筹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降低其融资成本;降低创新型、成长型互联网企业的上市准入门槛,支持处于特定成长阶段、发展前景好但还没有盈利的互联网企业在创业板上市。

  林念修引述最近统计数据表示,到2014年底,国内一些主要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和信用大数据,已累计为80多万家小微企业放贷超过2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