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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大于天,食品安全状况是一个重大的基本民生问题。可以说,新食安法回应了全社会对“舌尖上安全”的关切,折射出立法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
新食安法传递的法律利好令人充满期待。就法律本身而言,新法较现行食品安全法从104条增加到154条,对原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改,法律文本从1.5万字增加到3万字,法律责任从15条增加到28条。新食安法力求从监管制度、食品从业者业务、刑事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大治理力度,从法律上为公众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新食安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可谓是实至名归。这主要体现在规范的方面最多、追责更广泛、处罚力度更大。还有一点就是表现在对影响国计民生、老百姓最关切的产品做了专门规定,比如保健食品、奶粉和转基因食品。
具体而言,一方面,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各有关事项,均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强化。另一方面,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对失职渎职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实行最严肃的问责,对违法作业检验机构实行最严格的追责等。
新食安法尤其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刑事责任优先;违法行为最高可处30倍罚款;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资格处罚力度加大,五年市场禁入;一年三次违法责令停产至吊销许可证;网购食品出问题网站赔偿损失;惩罚性赔偿最低赔1000元等。
此外,还加速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等,这些规定无一不体现了“严”字当先。毋庸置疑,这样的立法思路,既是民心所向,更是现实所迫。
“瓜果蔬菜禁用剧毒高毒农药、保健食品应标明不能代替药物、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拟注册管理、医学食品应经监管部门注册、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取得许可”,微信上卖私房菜得办证了、网购食品可向第三方平台索偿了、食品添加剂再不能任性生产了……无论是“五大看点”还是“八大亮点”,这些具体而微的细节利好,无疑是新法较于旧法最大的变化,也是最顺应民意的取向。
新食安法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对违法者,它设立了“安全红线”;对执法者,它严格了执法程序;对食品安全新常态,它增添了网购、婴幼儿食品、保健品、转基因食品、添加剂等领域的新规定,影响到每个人的现实生活。从田间到餐桌,从企业到行业协会,从媒体监督到消费者举报,每个人其实都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人”。
不过,对于新食安法的实施,前不久媒体的一项调查显示:针对当前食品消费维权的现状,35.38%的消费者选择“取证难”,33.34%的消费者选择“检测难”,27.49%的消费者选择“责任认定难”,这“三难”累计高达96.21%。民意是最好的试金石。食品消费维权“三难”即是新食安法实施过程中将会遇到的也是亟待破解的难题。
诚然,“最严食安法”为公众营造出食品安全“指‘法’可待”的愿景。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规范不会自动转化为生活事实,“最严法律”还要依靠“最严执行”才行,这就需要各级食品监管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同时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通过建立健全消费者监督机制等措施,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法律条款已在眼前,要使其切实嵌入现实层面,让所有破坏食品安全的违法者和渎职者对此敬畏,不敢逾越红线一步,唯有执法从严,违者必究。
此外,为执行好新的食品安全法,一方面需要公检法更加给力。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近来出现专业性、广泛性和“创造性”,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专业的案侦队伍建设,强化打击食药犯罪的专门机构,培养精通专业的人员。
另一方面,需要更多的“朝阳群众”。政府要用多种举措鼓励全民参与维护新法,一个人的能量是渺小的,唯有全民参与监督、举报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方能守住“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系江西新余市渝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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