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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士君
目前,已有22家国内乳品企业身陷“毒奶门”丑闻无法自拔!国家相关部门则表示,对检出三聚氰胺的企业,凡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取消名牌称号;获免检的,终止免检资格;获国外卫生注册的,通知有关国家停止卫生注册资格。
“民以食为天”!在如此多食品企业打着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招牌明目张胆坑害消费者的情况下,让“以食为天”之民,又如何能食得安心呢?数十家身陷“毒奶门”丑闻的乳品企业,大都出身“名门”(要么国优、省优,要么中国名牌、地方名牌),甚而还都披着诸如“诚信企业”这样的华丽外衣,而且以“国家免检产品”的盛大招牌,对消费者大肆招摇撞骗。这就不能不令我们相关部门认真反思了,现行的“国家免检制度”,是不是早已显得“廉颇老矣”,早已不适应当下市场经济的现实环境了呢?
毋庸讳言,堂而皇之的“国家免检”资质,给消费者提供了足够可靠的产品质量信得过的信息,它甚至是以国家信誉在为这些个品牌的食品的质量进行着担保,故而多数消费者便没有不“信得过”的道理了。可是,面对“国家免检”这一看似永恒(至少在其3年有效期内)的信誉担保,产品质量却是最易变化的东西。故而在权威部门通过对某些企业某些批次的产品进行抽检而作出“国家免检”的资质论证之后,这些个企业动态的生产经营状况,也随时都有可能将其“国家免检”的资质颠覆掉。比如“三鹿”婴幼儿奶粉,就是在“国家免检”资质的掩饰之下,生产出数以数百吨计的毒奶粉,转而蜕变成为一条条“披着羊皮的狼”,凶猛地扑向那成千上万个可怜而幼弱的婴孩。
如今,面对漏洞百出的“国家免检”机制,我们禁不住要问,这种由政府主导而偏偏消费主体缺席情况下运作的免检和评优制度,到底还有没有存在的价值和必要?而那些在免检有效期内“作案”的免检品牌,通过授牌并为其负有担保之责的相关部门,到底该不该承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呢?
食品安全责任比天还大,因为其质量直接牵连着天下百姓身家性命的安危。在这乳品企业“群毒”乱舞的悲剧尚未完全落幕之际,为其提供表演舞台的“国家免检制度”及相关授牌部门,是否也该作出深刻的检讨呢?或许我们的“国家免检制度”,真到了该寿终正寝的那一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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