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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将于2月底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第四次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2007年进入立法程序,法律草案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对食品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各环节都设置了严格的规范制度。去年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迅速针对该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和弊端对法律草案进行了多处修改,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规范了食品召回制度、强制检查制度等,并强化了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商 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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