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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海南省万宁市商务局了解到,万宁市商务局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从2006年4月份开始开展酒类流通管理备案工作,到2008年1月止,已有319家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办理了备案登记。
为规范全市酒类流通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促进酒类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2006年4月,万宁市商务局开始实施酒类流通管理备案登记工作,凡在万宁(文章来源:华夏酒报·中国酒业新闻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含酒类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餐饮、酒吧以及夜总会、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到市商务局办理备案登记,现有酒类经营者必须在2008年1月20日前办理完毕备案登记,领取《登记表》需按规定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并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据了解,不按时办理备案登记的酒类经营者,将按《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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