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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贱卖论”是对市场运作的严重误解
[发布时间:2008-06-20 00:00:00 点击率:]

近日美国银行以每股约2.42港元的行权价格增持60亿股建行H股是否存在“贱卖”引起了社会关注,中国建设银行新闻发言人席德炎近日对此作出回应表示,以现有高股价为依据的“贱卖论”是对市场运作的严重误解,与美国银行的期权安排符合建行的战略利益。

  以现有高股价为依据的“贱卖论”是对市场运作的严重误解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前发布公告,美国银行将以每股约港币2.42元的行权价格从汇金公司购买60亿股建设银行H股,计划于2008年6月5日完成相关的股份交割。6月4日,建行H股股价为6.78港元。

  席德炎表示,以建行的高股价为依据的“贱卖论”将行权价与目前的市场价对立起来,简单生硬地进行对比,显然违反市场的内在本性,是对市场运作的严重误解。上市后股价表现越好,其与IPO时的差价越大,似乎拿到IPO价格的投资者得到的便宜越大,有人还称之为 “无风险套利”。按照这种观点的逻辑,国有银行上市后股价不涨,就没有差价,国有资产就不会流失;如果股价跌破发行价,国有资产还会有净收益,这显然是讲不通的。

  据介绍,自上市到今年6月5日,建行股价累计涨幅为190%,这次行权公告后的一段时间里,建行股价继续上升,市场总体反应正面,席德炎表示,这说明海内外的投资者认为这个安排是积极的,有利于建行长期可持续发展。

  期权安排是有利于建行战略利益的创新

  “建行是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在最有利于建行的条件下引入美国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席德炎说,在此基础上,建行设计了特殊的交易结构,其中之一就是期权安排。“期权安排的谈判及达成是在监管机构和中介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是公正、公平、公开的”。

  根据协议,在IPO以后,美国银行按公开发行价格加一个逐年累进的利率,拥有从汇金公司购买股份的期权,其最终持有建行的股份可达19.9%。为保护国家利益,协议规定行权价最低不能低于净资产的1.2倍。此外,协议对美国银行持股占比、锁定期和行权都作了严格的限制。例如,此次增持的60亿股,未经建行书面同意,美国银行在2011年8月29日前不得转让。

  席德炎表示,期权安排是有利于建行战略利益实事求是的创新。从价格方面来看,期权安排有利于规避风险。事实证明,它有力地推动了建行IPO的高位定价,也是建行股价走高的支柱之一;从建行长期发展战略来看,在期权安排激励下,美国银行和建行更紧密地成为战略伙伴,其利益与建行的长期发展、价值提升保持一致,期权安排还激励美国银行向建行全面转移经验和技术。

  据悉,自入股建行以来,美国银行每年派出50位以上的业务和管理专家到建行进行战略协助,现已累计完成28个协助型项目、42个经验分享和培训项目。建行在美国银行战略协助下,实现了7358家零售网点功能转型,占零售网点总数约55%;2006年8月,美国银行在有买家出价为净资产2—3倍的情况下,以净资产1.35倍的价格将美银亚洲出售给建行,帮助建行搭建起在港澳发展零售业务的平台。

  美国银行在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也承担风险

  对于随着建行股价走高,美国银行获利不断增大,建行是否对自己的价值有所低估,席德炎表示,股价走高美国银行的期权就会同步升值,如果以孤立、静止的观点看,美国银行似乎一直在受益。实际上,美国银行当初入股承担着一定的市场风险:上市公司的市场价值不确定性大,价格需要经历发现、调整过程,很多投资者在建行两次调高发行价格后撤回订单。上市后,建行的股价两周基本未变,收市价一度低于发行价。

  席德炎分析说,美国银行获取合理投资回报是因为它投入最早,获取了时间价值,入股后,向建行提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并同意竞争回避,把零售网点转移给建行,全力配合建行的海外发展战略,这使得建行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实现共赢

  建行的发展为股东创造了很大价值,在多元化股权结构中,国有资本的价值创造能力如何,国有股东获利情况如何?对此,席德炎表示,建行的股价上涨后,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实现了共赢,而国有股在股权结构中处于绝对支配地位,因此得到的增值数额也占绝大比例,国有资产也实现了快速增值。

  据悉,上市4年来,国有股东在建行的账面净资产从1862亿元增加到3080亿元,按去年末股价计算,建行国有股权益比4年前注资时增长了5.25倍。同期建行还向国家缴税和分红合计1535亿元,仅去年建行上缴国家的营业税与所得税、国有股东的利润分红与权益增加等方面的贡献就超过8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