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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要会“小题大做”
[发布时间:2008-12-26 00:00:00 点击率:]

  □  何卫东

  

  众所周知,“小题大做”是个贬义词。但是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安全员恰恰要“小题大做”。

  然而,个别安全员仅将职工是否违章违纪作为衡量自己安全管理成效的标准,认为只要职工不违章违纪,没有出安全事故、差不多就行了,没有必要对职工再严格要求了。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如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那么无疑会给安全生产造成隐患。

  “小题大做”就是要安全员管安全不怕得罪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给职工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细节“挑骨头”,及时消除各种人为安全隐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动真格,在安全管理的过程中,该表扬的表扬,该奖励的奖励,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罚的处罚,不照顾情面,不迁就客观,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同时,安全员还要多结合安全形势和事故教训,对职工讲解“小题大做”的重要性,化解他们内心的抵触情绪。如此一来,安全管理才会真正见到成效,安全生产也才能保证持续稳定。

  “小题大做”就是要求安全员把“小事”当作“大事”来对待,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打牢安全工作基础,凡是对安全工作有影响的“小事”,要经常讲、反复讲。认真严肃地对待安全工作中的“小事”,纠正工作中的不良习惯,从基础上抓好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