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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类问题矿井不得开工
[发布时间:2009-02-26 00:00:00 点击率:]

  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了解到,目前,该省各煤矿已陆续开工。为保证开工煤矿符合安全标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凡存在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职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无上岗资格证等20项问题的矿井均不得验收生产。

  据悉,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四个督查组赴各产煤市地进行煤矿复产验收督查。将重点检查各市地矿井的基本达标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开工组织情况和领导带班制度情况、县区政府煤矿责任制落实情况。

  (何 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