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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劳保用品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发布时间:2009-03-26 00:00:00 点击率:]

  □  王 建  张新武

  

  尽管在职工劳动保护用品方面各级均非常重视,但由于生产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煤炭行业的特殊性和市场经济的特点,笔者在调研中也发现部分欠缺和不足:一是虽然劳动保护用品的防护性是第一位的,主要作用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但对舒适性和对煤矿井下工作环境的适宜性重视不够。劳动保护用品在舒适、安全、保健、防护功能相结合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物质采购部门在部分劳保用品的采购上有时不及时,到货时间晚,影响职工的领用。三是所购进的部分劳动保护用品证件不全,没有《安全许可证》或《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部分劳保用品以次充好,质量差。例如,某矿到货的矿工帽200顶、防静电工作服100套、胶靴240双均因无合格证、质量差等原因被退货。 

  因此,笔者建议:一是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为职工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合格,对检查结果严格按文件要求兑现。二是上级有关部门牵头进行立项科研,对矿区各工种职业特点排查摸底,统一设计和改进现有劳保用品与煤矿职业不相匹配的品种,在可承受的劳保成本范围内,通过优化款式、选材、增加安全标志,为职工配备安全、舒适、保健并有兖矿鲜明个性的劳动防护用品。如井下职工发放的矿工帽可分为红,黄,黑,蓝等不同颜色易分辨。三是采购部门和有关人员应不断提高服务矿区、服务职工的大局意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创新采购渠道,圆满及时地采购职工防护用品。四是规范采购机制,强化监督效能,加强责任心,从源头上把好产品质量关。严格国家标准,手续不全,质量不合格产品一律拒之门外,让劳动保护用品切实起到保障安全和健康的作用。五是完善使用和领用制度,对下井或在用防护用品的完好程度进行检查,凡使用不合格劳保用品的要强制更换。同时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自主保安、自我健康和规范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意识,为煤炭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