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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萍乡烟草局被萍乡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及“萍乡市第11届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07年以来,萍乡烟草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在创建文明城市期间,全力配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狠抓了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指定了专人负责工作落实,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加大了经费投入,全年共投入8万余元用于文明创建;加强了办公楼院的卫生文明管理,清理了办公楼户外广告招牌、“牛皮癣”广告,创造了文明、卫生、和谐的工作居住环境,为萍乡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在全力抓好创建全省文明城市工作的同时,该局切实加强了自身的精神文明建设。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将精神文明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确保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有力、开展有序、工作有效;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开展了“‘两个至上’在岗位”主题系列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大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文明执法水平及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行业社会形象、优化发展环境;开展企业文化建设,聘请了文化咨询公司,锤炼、打造了以“智”为核心的萍乡烟草企业文化,并加以广泛传播;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举办文娱汇演、篮球比赛、网球比赛、演讲比赛等文体活动,以增强群众体质、陶冶群众情操;扎实开展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健全综治安全长效机制,杜绝了聚众赌博和封建迷信及“法轮功”等事件,确保了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周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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