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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镜片 售后质量鉴定成难题
[发布时间:2009-03-09 00:00:00 点击率:]

  □ 郑梦超

  

  因其宣传诸多先进理念,市场上售价数千元的近视镜片,受到一些消费者的欢迎。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没有相应的检测标准,消费者购买价值不菲的这种镜片后,一旦出现问题,难以判定是镜片本身质量问题还是消费者佩戴不当造成的,导致众眼镜厂商对近视镜片的售后服务标准不一。有关部门表示,近视镜片属高精密产品,且在日常使用中易磨损,以现有的科技水平而言,镜片售出后出现问题是何原因造成的,目前难以鉴定。

  检测标准缺失,鉴定机构不能进行鉴定,一旦近视镜片在使用中出现问题,消费者维权较难。

  

  ● 投诉

  眼镜使用后出问题店家不管

  

  “我这副近视镜片是花2400元买的,经销商说是国外进口的A类产品,但使用不到一年就出现了问题。”2008年12月30日,丁女士告诉记者,2007年5月,她在一家眼镜店配了一副近视镜。丁女士属高度近视,对镜片的质量要求较高。在了解丁女士的需求后,新光眼镜店的销售人员向丁女士介绍了一款镜片,表示这种镜片硬度高,不易划伤,且具有防雾功能,属质量较好的镜片。经过讨价还价,丁女士最终以2400元的价格购买了此种镜片。

  在佩戴该近视镜近10个月后,丁女士发现镜片内侧出现多个绿豆大小的污点。洗涤镜片后,这些污点仍旧存在。据丁女士介绍,眼镜店工作人员表示,镜片本身没有质量问题,是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小心造成镜片膜爆裂。“我们的镜片是经过质检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不存在质量问题。丁女士在使用该眼镜时可能将其放在50℃以上的高温环境中,导致镜片膜爆裂。”2008年12月31日,眼镜店经理告诉记者,镜片出现膜爆裂不属质量问题,属于使用不当。因眼镜行业对镜片没有统一的售后服务规定,在该店配镜的消费者如在使用过程中眼镜出现问题,只能自己负责。

  随后,丁女士前往多家质量鉴定机构,要求对镜片进行质量鉴定,均被告知使用后的近视镜片无法进行鉴定。

  

  ●调查

  镜片售后服务无统一标准

  

  目前,随着近视镜片原材料的不断开拓,诸多高品质的近视镜片投入大众消费市场,配一副近视镜花费数千元已是常事。这些高价近视镜片一旦出现问题应如何解决?近日,记者走访了市部分规模较大的眼镜连锁店,对近视镜片的售后服务问题进行咨询。

  “如果消费者在配镜后一周内发现镜片存在问题,我们可以将镜片收回交与厂家,由厂家进行质量鉴定。如果佩戴一周后发现问题,我们便不予解决了。”某眼镜店店长翟女士告诉记者,近视镜片较少出现问题,划痕、膜爆裂均属使用不当造成。翟女士说,“厂家自己有鉴定机构,经过鉴定,如果属镜片产品质量有瑕疵,厂家会赔偿消费者全部损失。如果镜片出现断裂、度数不准、聚光不精确等属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要求厂家进行质量鉴定。如果问题属使用不当造成的,厂家则不会赔偿。”

  另一家眼镜店工作人员王小姐则告诉记者,近视镜片在售出后出现问题,究竟是产品质量原因还是人为原因不好鉴别,因此,该公司对售出镜片不提供售后服务。

  

  ●观点

  售出镜片鉴定标准存在空白

  

  调查显示,我国患有近视的人数大约有3亿人。庞大的近视人群催生了巨大的验光配镜市场。镜片作为眼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何没有售后服务标准?“近视镜片属高精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易产生磨损。镜片在使用后出现划痕、破裂及膜爆裂等问题,既有可能是产品自身原因,也可能是由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一位专家告诉记者,当前国内眼镜质量鉴定技术发展较缓慢,致使出现问题责任主体较难分辨,鉴定标准存在空白。“不少消费者曾就近视镜片出现问题应如何解决向我们咨询。我们对近视镜片的检验只限于验光、瞳距、顶焦度等技术性方面,对售出后的镜片质量不能检验,这是因为售出镜片质量鉴定没有标准,消费者在购买近视镜片后发现问题,只能与商家协商解决。”

  “如果没有标准进行质量鉴定,消费者只能根据经营者承诺的售后标准进行维权。”一位律师对记者讲,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规定,消费者在配镜时应尽量要求经营者明确对镜片的售后服务内容,选择镜片“三包”期限较长的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