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
特别关注
媒体关注
售后服务
9月19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下发 《关于对地质勘察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对违法勘察开采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并将煤、铁作为重点检查矿种,检查是否存在“以采代探”等行为。
此次专项检查将以市为单位,涉及四项内容,一是各市是否存在无证勘察行为;二是探矿权人是否存在持勘察许可证进行采矿的行为;三是探矿权人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勘察方案施工;四是探矿权人是否存在 “越界勘察”“非法转让探矿权”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就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做了说明。对持勘察许可证实施采矿的,将严格按照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有关规定,按无证采矿处理,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标准予以关闭;对不按批准的勘察方案组织施工的,县、市国土资源局在探矿权年检中不予审查通过;对“无证勘察”“越界勘察”“非法转让探矿权”等违法勘察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勘察许可证已超过有效期或正在申请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保留手续等原因,探矿权人不能及时提供有效、合法探矿证照的,一律不得进行勘察施工,并责令探矿权人限期办理相关手续。
(苏 睿)
上一主题:重能集团领舞瓦斯治理前沿
下一主题:2245点以下关注四类个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