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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投诉的特征
[发布时间:2007-10-23 00:00:00 点击率:]

非正常投诉五花八门,原因各异,但有一些带有共性的特征。

  一、无理索赔
  无理索赔是非正常投诉最明显,也是所有非正常投诉都会提出的问题。无理索赔,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不按双方约定条件和标准而向被投诉方提出的不合理索赔,以及其他无理要求,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一种最主要表现形式。这种要求,因显失公平,使企业难以接受或根本无法满足。
  一瓶变质啤酒索要成千上万赔偿;
  含苍蝇的一桶油索要1%的股份,即几百万元。
  2005年4月19日,某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伪造交通事故,屡次向保险公司无理索赔,并屡屡得手的刑事案件。
  2003年10月30日,2004年2月7日,及以后,被告人B某指使他人,分别驾驶两辆汽车,故意相撞,伪造交通事故,并现场报案,向保险公司索赔,分别骗得赔偿5500元、8500元、6300元。但在2004年4月,B某第4次伪造交通事故时,被公安机关查获。据B某交待,由于“保险公司对车主都比较相信,所以骗钱不会费多大工夫。”据了解,目前车险的骗保率在很多地方已高达20%-30%,有人买保险,就有人骗保险。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骗保者就可以放心大胆地造假行骗,新的《保险法》明确规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者进行保险欺诈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当然保险公司也应树立防范欺诈意识,以有效遏止骗保行为。

  二、索赔额度逐步升级
  面对非正常投诉的无理索赔和要求,大多数企业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往往会主动或被迫给予高过标准的赔偿。
  如:啤酒或饮料往往会因一瓶问题而赔偿最少一箱,甚至数箱;对难缠的可能要赔数箱,甚至还送慰问品或以“好建议奖”、“质量监督奖”等名目发放的“奖金”等。
  但是,非正常投诉者对此却不肯满足,企业越让步,投诉者越不饶人,步步紧逼,不断提出逐步升级式的无理要求,逼企业就范。企业退一步,他便进十步,得寸进尺,得陇望蜀,把企业逼进死胡同。

  三、手段升级,不断施加压力
  以欺诈为目的的非正常投诉,由于是一种有预谋的行为,因此,随事态发展而手段不停变换,与索赔要求一起逐步升级,以不断向企业施以越来越大的压力,真有乌云压城城欲摧的意味,令企业喘不过气来。有人形容,有点像拧螺栓,一扣、一扣地拧紧;也有人说,像传统榨油,一锤、一锤地将锲子锲入,越锲越紧,直至将企业的“油脂”榨干。
  以欺诈为目的的非正常投诉,不同的“投诉者”向企业施加压力的手段和步骤却惊人的一致:
  1、提出问题,即开始“投诉”。常利用企业的微小疏漏或非原则过失,或故意挑起事端,以莫须有的罪名向企业发难。此阶段常用的手段是通过电话、传真、电邮等途径,“告诉”企业,你的产品或服务出问题了,要求企业立即答复,否则将如何如何。
  2、提出初步“索赔条件”,看企业反应。如企业态度软弱,有机可乘,便开始加码。如企业反应强硬,坚持查明事件真像后再行处理,则发出威胁,以媒体曝光,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等相要挟,迫使企业低头。
  3、唆使媒体介入,开始曝光,企图利用舆论影响,扩大“战果”,使企业有口难辩,处于孤立无援状态。
  请看上海某品牌空调被砸事件中的关键时间段的一些媒体报道标题,便可知道其着实厉害。
  2001年12月28日,某报以“噪音超标被处罚,客户索赔200万 84台某牌空调惹麻烦”为题,拉开“媒体进攻战”的序幕。
  2002年1月14日,某报继续鼓噪:“某牌空调惹麻烦有续闻,业主停业索赔300万元”。
  4、制造事端,产生轰动效应,以便“痛过落水狗”。于是人拉汽车、从楼上往下扔电视、烧毁“劣质产品”、组织人到企业闹事等开始登台。 仍以上海某品牌空调为例。2004年3月14日,南京大行宫街头便有人开砸,众媒体纷纷“助阵”,请看媒体相关报道情况:2002年3月15日——16日,已有越来越多的媒体参与报道该事件,标题分别为“‘3.15’前夕一男子当街怒砸某牌空调”、“砸烂不合格产品”、“有人当街砸烂空调”、“一老总拖着‘问题空调’来宁 当街抡锤砸某牌空调”、“某度假村空调扰民谁之过 某牌噪声严重超标是‘祸首’”、“南京消费者当街砸空调”、“效仿武汉‘砸奔’——消费者南京街头砸空调”、“难耐踢皮球 气极砸空调”、“南京壮汉当街砸空调”、“投诉无门 抡起铁锤 用户当街砸毁某牌空调”……
  恕笔者不厌其烦地将有关报道标题照录于前。试想,这种阵势吓也得把人吓个半死,没点底气的企业还不得乖乖地缴械投降?
  5、索赔额度进一步提高,逼企业就范。一般情况下,以欺诈为目的的非正常投诉者在制造事端后,会立即提出更高的索赔要求和索赔金额,有点“乘胜追击”的味道,他们也深知“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道理。同时,他们还会继续威胁,如果不满足要求就采取进一步行动。到此时,大多数企业已经被整得焦头烂额,顾此失彼,早已丧失了“斗志”,岂能不俯首贴耳地举白旗?当然,也真有不信邪的,咬着牙拼下去,但往往是两败俱伤,得不偿失了。

  四、不走正道走邪道,不愿公了愿私了
  纵观大部分非正常投诉,投诉者往往采取并通过非正常方法和途径谋求获利,而大多不愿通过合法手段和正当途径,找政府相关部门;如质检、工商、卫生、环保等,也不愿通过法院等途径依法维权,同时,还不愿意找消协、质量检测等正规中介机构来科学维权。他们往往在一些居心叵测的所谓“中间人”的出面下提出私了要求,如同绑匪要挟受害人报警即撕票一样,这种私了要求一般都远远超出合理范畴。
  如:上海某品牌空调被砸事件中,“投诉者”就明确表态,“不打官司,我知道打不赢官司”。但是反过来,还到处散布:投诉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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