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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首府乌鲁木齐将分批关闭56处煤矿矿井,这些矿井主要分布在米东区、达坂城区和乌鲁木齐县。
5月28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了解到,这些将要关闭的矿井分三种情况,分别是:自治区2007年底前公告淘汰关闭的矿井,已关闭但未达到国家关井标准的矿井;2007年9月煤炭生产许可证到期,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以下,未予以延续或经自治区批准延续至2008年4月底的矿井;列入“十五”规划改扩建项目进行新井建设,在新井建设中未被使用的原生产系统的矿井。
(辛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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