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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在11月13日召开的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审定会上,来自中国商业联合会、国家商务部、国家工信部、国务院研究室、国家标准委、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人民大学、美的集团、波司登集团等单位的13名专家,通过对标准逐条审议,一致通过了审定。
《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SB/T-10401-2006) 是由商务部颁布实施的国内贸易标准,是中国第一部售后服务评价标准。自2006年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售后服务评价活动,约束企业售后服务行为,指导企业提升服务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都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社会舆论也给予了相应的支持。
2007年,经国家商务部推荐,国家认监委批准,成立了我国首家售后服务认证机构,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服务认证。在实践中,也发现该标准的不足和局限,比如因为是行业标准使得其适用面存在一定局限,一些具体条款在实践中存在难以操作的问题,还有一些缺漏的内容等。同时,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的变化,尤其在生产、消费、流通等环节不断升级的背景下,售后服务升级既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因此在《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SB/T-10401-2006)的基础上,将其升级制订为国家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将进一步推进市场经济法规化、制度化、系统化建设,大幅度提高中国企业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自
2009年8月,起草小组成员首先汇集对SB/T10401-2006的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以SB/T10401-2006的文本为基础,进行修改完善,并于2009年11月形成标准的内部讨论稿。
2010年5月8日,召开了第二次起草人会议,主要对修改稿的内容进行了逐条讨论和商议。会后,根据各位起草人的意见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并形成征求意见稿。
2010年7月开始在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商品售后服务网等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布标准的文本内容并征求意见。经过四个月的网上公示和意见征集,起草小组再次对文本内容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本标准的核心内容是“5 评价指标”和“6 评价方法”两部分。
“5 评价指标”部分主要是规定了用于商品售后服务评价的指标及其含义,具体分为三大类:针对售后服务体系的评价指标、针对商品服务的评价指标和针对顾客服务的评价指标。
l 针对售后服务体系的指标,强调企业在售后服务的组织、管理、资源等基础条件方面所做出的努力;
l 针对商品服务的指标,强调对企业在围绕“商品”所开展的有关服务活动和服务行为的规范;
l 针对顾客服务的指标,强调对企业在与顾客的交往过程中,应注重的服务问题和服务行为的规定。
“6 评价方法”部分主要是规定了在售后服务评价活动执行过程中的基本程序和如何评分、如何计算评分值等问题。
审定会认为,该标准具有先进性,创新性,便于操作,对于指导企业加强售后服务建设,推动全社会重视售后服务,整体提高服务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金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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